明藥 作品

第一千七百五十八章

    我大了,比我小一歲的玉藻結婚了,加上父母又催促,我對婚姻沒什麼概念。決定和素商結婚,並非賭氣或者被迫,那時候是真想試試的。可試過了之後,才知道不適合。

    最負責的做法,就是不耽誤素商。她今年不過十八歲,女孩子的好年華剛開始,只要離開了新加坡,沒人知道她結過婚,將來她會有個很愛她的人,那才是她的幸福。祖父,我犯了錯,但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您說是不是?”

    顏老耐心聽完了,沒有任何言語,只是又看向了陳素商。

    陳素商也老老實實:“祖父,我決定和顏愷結婚,是知道我媽命不久矣,想要讓她無憾。我至今......沒有和顏愷圓房。不管是他還是我,對這門婚姻都沒什麼興趣。”

    顏老聽到了這裡,嘆了口氣。

    “好,你們倆思路清晰,不是什麼賭氣,是從一開始就犯了個錯。”顏老道,“年輕時都會犯錯,這沒什麼。”

    顏愷和陳素商緊張看著他,等待下文,生怕他來個轉折。

    但顏老沒有轉折。

    他道:“既然要離婚,那就離婚。只不過,我們顏家在南洋並非無名小卒,婚姻是大事,不可如此兒戲。你們倆離婚的手續,兩年之後再辦,這樣減少流言蜚語。我以長輩的名義,替你們寫個離婚書。素商,你可信得過我?”

    “當然信得過!”陳素商立馬道。

    顏老雖然一生做黑買賣,卻有一手漂亮的字。

    他給陳素商和顏愷寫了離婚書,又蓋上了他自己的印章,說這個英國總督府都認的,又寫明時間,讓他們倆兩年之後回來換真正的離婚書。

    兩口子感情不合,兩年之後離婚,這可以理解。

    但若是剛新婚才一個月就離婚,那就是談資了。

    陳素商一無所有,顏家不貪圖她什麼,她更加不怕脫不了身。國內還在打仗,實在不行她仍逃回南京去,國內的法律不會承認她在新加坡的婚姻。

    顏老的處理辦法,她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