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陳陳 作品

第352章 誰的錯?


  葉劍鋒要求街道管理處的人儘快處理好地面問題,不要再讓人摔跤了。

  人不可能無緣無故地摔倒,一個人摔還可能是人或者鞋的問題,如果接連多個人多次摔倒,那就絕對是路面的問題。

  路面不平整,路面設計不科學,不符合人走路習慣等等。

  儘快發現原因,然後解決。

  葉劍鋒也不管什麼原因,只要結果。

  下面的人一聽,就知道怎麼回事了。

  葉劍鋒在借題發揮,逼著街道管理處的人儘快處理、解決那些想要靠摔一跤就賺個好男人從此過上好生活的人。

  當然,也有殺雞儆猴的意味在。

  有小心思可以有,有野心也可以有,誰都有想要過更好生活的權利,但前提是不影響別人。影響了別人,傷害了別人的利益,這不是努力,這是算計。

  想要過好生活,自己不努力,總想著走捷徑怎麼行?

  葉劍鋒真的很討厭這種扶一扶就要負責一輩子,否則就是耍榴芒的思想,煩死人。

  或者說害人不淺。

  葉劍鋒曾經的好朋友好兄弟,就因為下水救人而被要求娶對方。

  有喜歡的姑娘的好兄弟當然不願意,毫不猶豫地拒絕。

  被救起來的人卻像受了大委屈一樣,哭哭啼啼地要再跳河。

  跳就跳吧。

  他沒有義務為了一個陌生人而賠上自己的一生。

  再說,他下河是為了救人,不是為了耍榴芒,更不是為了娶妻。救一個人就娶一個,救兩個三個呢?

  家裡豈不是要起十八層高樓?

  哭哭啼啼再跳河的姑娘被在旁邊看熱鬧的一個小無賴救起,小無賴樂呵呵地表示要娶她的時候,姑娘又哭哭啼啼地不願意,死都不願意。

  寧願死都不嫁沒有房子沒有工作的無賴。

  所以????

  以身相許也是看人看家庭條件的?

  呵。

  一場見義勇為,瞬間變成了陰謀算計,變了味。

  而葉劍鋒的好兄弟也因此而受到處罰。

  一是耍榴芒,二是見死不救。

  第一次他毫不猶豫地跳下河救人,最後成為了耍流氓。第二次,他眼睜睜地看著姑娘跳下河在水裡掙扎而無動於衷,成了見死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