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第 325 章



 等拿到了簽名和手印,騙子再把提前抽出來的頁碼再加進去,公章一蓋,齊活兒!


 接下來就是讓受害者“履行合同”了。


 什麼?你說你籤合同的時候沒看到這兩張?


 誰讓你簽字的時候不仔細看呀,肯定是翻的時候不小心黏在一起了唄。


 反正這個合同是你親筆簽字按手印的,這個總沒錯吧?


 非常不幸的是,胡浩洋和廖靜虹設局,讓有才弟弟簽下的,就是一份為期兩年的演藝經紀合同。


 按照合同約定,接下來的兩年內,公司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會以每週3~5個短視頻的頻率,要求廖有才配合短視頻拍攝,並且參與公司直播團隊組織的各種出鏡活動。


 如果廖有才違反合同規定,影響了公司的正常工作,每個月不但拿不到工資,還要承擔公司因為他消極怠工造成的一切損失。


 當然了,他們是正規的經紀公司,也允許藝人解約的,但解約賠償金,不好意思,因為廖有才這種“特型演員”實在太難找了,所以,胡浩洋給他設定的解約賠償金高達三十萬元軟妹幣。


 哦對了,如果廖有才考上了公務員和編制內工作,又或者是去服兵役的話,這份經紀合同確實可以提前終止的。


 但很可惜,就廖有才這小身板,參軍是別想了,考公務員?別逗了,他連報名的資格都沒有好嗎?


 廖有才怎麼也沒想到,他居然被自己的親姐姐給賣了!


 之前家裡逼著廖靜虹去相親的時候,廖有才還美滋滋地想著,等他姐賣出去,不對,是嫁出去之後,他什麼都不用做,就能有錢蓋大房子,娶個漂亮媳婦,後半輩子讓媳婦伺候自己,繼續舒舒服服地過日子呢。


 可結果卻是,他還沒來得及賣他姐,反而被他姐給賣了?!


 廖有才簡直不敢相信這個真相。


 他想找廖靜虹理論,但廖靜蘭這個死丫頭的拳頭太厲害了,打人特別疼。


 廖有才只能憤怒地跑回家找爸媽告狀。


 聽說兒子居然被親姐姐和自己村裡人設局簽了個“賣身契”,廖家人怒氣衝衝地找到了胡浩洋的電商服務中心。


 沒想到胡浩洋非但沒有心虛,還找來了鎮上的普法宣傳員,拿他們家做反面教材,現場給全村人上了一堂關於合同法的普法教育課。


 頂著全村人看熱鬧的眼神,廖家人終於體會到了年輕人經常說的“社死”,到底是個什麼滋味了。


 最後,胡浩洋在普法宣傳員鼓勵的眼神下,站出來表示——


 為了讓廖有才,還有全村人都牢牢記住這個慘痛的教訓,他決定,只要廖有才願意遵守合同約定,給他打兩年工,合同到期後,他會立刻和對方無條件解約。


 廖有才當時就想跳起來,被他爸他媽死死按住了。


 那可是三十萬的鉅款!


 難道要他們賣房子賣地給他解約嗎?


 再說了,人家胡浩洋也解釋了,拋開那三十萬違約金,這就是一份普通的勞動合同,而且人家給廖有才的工資也不低,單休,包兩頓工作餐,包一年四季的工作服,每個月給他交一百元手機費,還有四千五的工資。


 就廖有才這高中畢業的學歷,別說農村了,就是城裡也很難找到待遇這麼好的工作了好嗎?


 他們村一個在火鍋店做服務員的女孩子,聽說一個月工資才2700元,你這待遇都快趕上人家一倍了,晚上還能回家住,有什麼不知足的?


 廖有才他媽還勸他呢,讓他好好聽胡浩洋的話,不然那三十萬他們家可還不起。


 廖有才:“……”


 怎麼連爸媽也不向著自己了?這日子真是沒法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