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4 章

可是,以寇丹青為代表的這幫所謂的“過氣藝人”不一樣。

他們是華夏人。

他們也因為職業發展的需要,走出過國門,去那些娛樂業發達的國家做過練習生。

他們比任何人都清楚,在這個行業要怎麼“造星”,怎麼去迎合粉絲,怎麼打造一個人、一個職業的“人設”。

在經紀公司眼中“一無是處”的寇丹青,在衛昇眼中,卻是最適合從事這項工作的藝人。

她會拉二胡,也知道怎麼用二胡表演網絡爆紅曲目。

她會跳女團舞,也可以很輕鬆地把這種“女團舞臺風”融入到古老的華夏地方戲舞臺上。

這種傳統文化和新興文化的激烈碰撞和融合,讓觀眾們熱血沸騰,熱淚盈眶。

沒有人不愛自己的祖國。

沒有人不希望自己國家的歷史文化能得到傳承。

以前大家都不知道怎麼做,甚至還因為某些勢力的挑撥,讓傳統文化和新興文化“勢同水火” ,在有心人的挑撥下,年輕人甚至把這些歷史悠久的華夏傳統文化,視為糟粕,覺得國外學回來的才是最潮流的。

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像寇丹青這樣的少男少女們,小小年紀就去國外做了練習生呢?

可現在不一樣了。

無數的“寇丹青” 們,加入了衛昇組建的“藝術公社”。在這裡,他們會用自己從國外學到的愛豆文化、造星文化,重新點燃華夏傳統文化的傳承薪火!

寇丹青的眼界,一下子被衛昇無限拔高到了“為華夏民族而戰”的境界。

經紀公司再也沒辦法用片酬,用粉絲數,用那些虛無縹緲的所謂熱度來PUA她了。

寇丹青的經紀公司簡直殺了衛昇的心都有了。

你說寇丹青要是真鬧著跟他們解約,憑她現在的熱度,公司確實能在解約金上面狠狠撈一筆,但她現在被衛昇洗腦成功,壓根就不提解約的事兒。

公司不給她安排工作?無所謂!這樣她還能有更多時間,去藝術公社做義工,到鄉鎮中小學給可愛的孩子們上課呢。

可惡的是,公司還得按照合同,按時給她發放工資,交五險一金,不然寇丹青就要去申請勞動仲裁了。

堂堂一家內娛知名經紀公司,居然要被勞動仲裁,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要破產倒閉了呢,就算是為了母公司的股價,他們也不敢這麼幹呀。

可問題是,以前公司利用合同約束,只給藝人發放基本工資和五險一金,是想借此拿捏住藝人,藝人想賺錢,想出人頭地,就得乖乖接受公司的擺佈。

但現在,寇丹青居然真的把“簽約藝人”當成了一份旱澇保收的工作!

她不求上進了,也不求出人頭地了,連資源都不去爭取……公司給,她覺得合適就要,不合適就不要。

什麼?得罪領導會被雪藏?這樣豈不是正中下懷,光拿錢不幹活,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事情啊?

寇丹青才不在乎呢,她現在巴不得不出工也不出力,經紀公司已然變成了她掛靠交五險一金的便宜東家,她一顆心都恨不得撲到衛昇那個“藝術公社”去了。

什麼?得罪經紀公司,會被放黑料?

哈!他們敢嗎?

衛昇多壞呀,表面上說他絕不干涉合作藝人在原公司的工作,背地裡就使壞,仗著自己和地方政府關係好,不知道給地方上的領導下了什麼蠱毒,居然讓當地□□門,給寇丹青他們這幫藝人,都頒發了一個什麼“非遺文化傳承大使”的證書。

現在寇丹青倒是很少出現在娛樂新聞版塊了。

反倒經常出現在各個省市縣的地方新聞,作為當地的非遺文化傳承大使,參加各種公益活動。

這樣的正能量藝人,還是官方蓋章認證過的,他們敢隨便放黑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