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橋頭 作品

第五十八章 速亡、急鬥(四)

    宋章即喚來幾個隨從,命之挑兩個燈籠來,上面皆用濃墨寫‘經歷司知事’的名號,在馬上高高舉著,直出街巷。

    他原以為如此就能逃過一劫,但事實並非如其所願,反因頭上那一對發紅光的燈籠變得更為顯眼,頓時來了不少盤詰的人,喝住面前那三匹馬。

    “這是經歷司的宋知事,沒看見嗎!”兩個隨從生氣地大喊著。

    “管你什麼鳥知事,”官兵怒罵道,“我們抓得就是他宋章!跟我們走!”

    宋章自然不肯服軟,指著那幾個官兵道:“吾有公事去找府臺大人商議,汝等沒見我經歷司的燈籠,還敢擅攔,真是膽大妄為!”

    那官兵冷笑一聲:“誰管你舉著什麼燈籠。知府大人有言在先,凡是書院中人,皆須好生看顧,不可令隨意走動。你既自來送死,就休怪我等冒犯了!兄弟們,拿繩子,捆上!”

    還不及宋章反應,身旁幾個手快的官兵已將他扯下馬來,繩索伺候。隨從欲來搶人,被官兵推開道:“這是府臺大人的命令,汝等不知原委,最好別來插手!回去告訴你那姓朱的院長,就說早日伏罪乞降,或能饒恕,不然夷平書院,個個問斬!”

    “稟告大人,賊犯宋章已經拿獲,可要前去親審?”

    知府猶豫地半轉過身:“我與他沒什麼話可講。由你們自己管便是。”

    官兵正要出去,卻又被一聲叫住:“慢。宋知事乃本地名儒,不可隨便。將其幽禁於經歷司審問。”

    “是。”

    終是形勢所迫,宋章不得不交代出自己此行的目的,將白日所歷之事一一說明,唯獨不講捉王鎮圭的情節。

    這點伎倆卻完全瞞不住知府,他閱過供詞之後,即懷疑宋章半夜來謁,定有緊急要務,被捉又隱而不言,書院極有可能是出了變故。為防不測,知府便命書吏傳文告訴城內兵將,準備明日提前為變。

    那兩個隨從回了書院,哭與朱澈說宋章被抓,計不能成。朱澈又嘆了一口氣,便捶桌道:“這幫賊人仗勢欺人,開口就說是知府之令,怎麼沒拿來看看!分明是他瞧我書院不順眼,故而詐之。也罷,我明天親自去找府臺,澄洗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