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裝快樂的石頭 作品

第五百零六章想找不自在?那便成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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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成年紈絝,在待人接物上的圓滑已經和那些老狐狸們學了1個十足,讓人無可挑剔,秦朗在心中感嘆1句。




“哦,高兄,小弟只是路過益州,不敢打擾高長史及高兄。”只能胡亂的應付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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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兄,小弟有事先行1步,改日再敘。”




邊上的蕭氏子,硬生生的插入兩人的談話之中,用惡毒的眼神看1眼秦朗,才向高履行告辭。




“行,那蕭兄弟先行1步。”高履行客套1句。




蕭氏子告辭離開,臨轉身之時,冷冷的從牙縫之中擠出1句話來,“小賊,蕭氏的血,不會白流,小心你的狗命!”話說完帶著奴才,揚長而去。




場面話,誰都會說。




“蕭賊,有本事儘管使出來,耶耶又不是嚇大的。”秦朗丟出1句話,蕭氏子充耳不聞,出門而去。




唐代,是嚴格限制血親復仇,父親祖父被人毆打,子孫還擊,對方輕傷以下,無罪;對方重傷,減罪3等;對方死人,仍要處死。




武則天時期,同州下邽縣有個叫徐元慶的人,父親徐爽被縣尉趙師韞殺了,他最後親手殺掉殺父仇人,自己捆綁著身體到官府自首。當時的諫官陳子昂上《復仇議狀》,提出了殺人犯法、應處死罪,而報父仇卻合於禮義、應予表彰,所以,他建議處徐元慶死罪,同時在他家鄉表彰他為“烈士”,並請朝廷將這種處理方式編入法令,永遠作為國家的法律制度。




秦朗和蕭氏,自從長安截殺事件之後,李2插手,讓秦朗咬定死人之事,就是雙方互有死傷,各自承擔責任。至於蕭瑀之死,朝廷不會算在秦朗的頭上。也就是說,從秦朗被逼離開長安的那1刻起,這件事情便算是完結,從此以後,蕭氏明面上是不敢再對秦朗進行截殺的,剩下的,只能是暗中出手,各憑本事了,所以,剛才的蕭氏子只能撂狠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