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宇 作品

第七百三十二章 信念

    終於不用楊經理當司機了,蘭靜月的新車挺不錯的,雖然售價只有三十萬不到,但是空間不小而且配置豐富,不像楊景行的連個倒車影像都沒。

    蘭靜月強力建議龐惜也可以考慮“你買紅色或者白色,我本來想要紅色,怕老闆不喜歡。”

    龐惜搖搖頭“不是很需要……”

    不過呢,蘭靜月又同情自己和龐惜這秘書是當得真辛苦,什麼都要為老闆考慮,人家凌薇就不一樣,開一甲殼蟲,一看就是享受生活的……

    酒樓包廂的電視還在重播春節晚會的節目,幾個演員假裝唱一首樣子很喜慶的歌曲,周圍舞蹈演員有上百號吧,各種跳啊蹦的。

    甘凱呈從業十幾年,也有兩首歌跟著段麗穎上過春晚,可惜沒趕上好時候,只拿了紅包,如果放現在,彩鈴錢也能賺不少。

    蘭靜月也知道,如果不是電視霸佔無聊消遣時光,誰會擠破腦袋去經歷所謂一審二審三審最終還要被涮下來,應該跟策劃部建議,以後要投資能播放歌曲的麻將機或者進攻澡堂子……

    吃完飯回公司,楊景行報仇了,拉著甘凱呈聊天。

    事情說起來很簡單,世界對音樂的需求不會變少,唱片業雖然急速萎靡甚至可以預見必將消亡,但是就國內而言,網絡盜版卻是飛速蓬勃發展。

    楊景行了解過,國外現在做付費音樂下載做得挺不錯了,按照常理,萬惡的資本主義走過的路我們也會在總結的基礎上再來一遍,是不是能展望一下?

    年輕人真是天真!甘凱呈幹了這麼多年了,早就不指望在談版權問題的時候聽到“尊重”二字。

    願意支持正版的人實在太少了,也不是甘凱呈高看楊景行,但是如果電腦、手機或者p3播放器裡有《豆蔻》或者《死去活來》的人都給楊景行五分一毛,楊景行多半成千萬富翁了。事實上呢?

    事實上是遍地流氓,這麼多唱片公司打官司,告網站告公司告個人甚至告同行,有誰討到便宜了?就算打贏了官司又怎麼樣,根本不會改變任何事,流氓有了經驗和膽量還會變得更流氓。所以宏星聰明,根本就不去勞神費力大動干戈,一般都是嘗試私下談判,萬一能到三瓜倆棗的就謝天謝地了。

    導致現狀的原因嘛,下面財務部負責做公司網絡和電腦維護的小夥子都能說得不離十,因為他們給公司用的許多軟件都是盜版,國情嘛。

    宏星公司有資格譴責盜版的,就錄音部的幾臺電腦和楊景行的工作臺而已,其他的都是天下烏鴉一般黑,所以誰也別說誰了。

    兩個才子就不用討論這種誰都知道的事了,甘凱呈問“你想幹什麼?做網站有那麼好玩?”

    楊景行覺得國情是發展變化的,自己也是讀過一篇深入淺出的關於知識產權的文章後產生的想法,文章作者是北大的法學教授,他的觀點是中國必然要走上尊重知識產權的正確道路,而且是儘快地,不是因為某一個人或者某一些人的想法,而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需求……楊景行覺得說得挺有道理。

    甘凱呈哈哈提醒“你是個寫歌的,不是知識分子精英階層,沒你什麼事……到底想幹什麼,你?”

    楊景行就是想“多掙點錢……”

    甘凱呈當然不缺錢,楊景行的前景也還不錯,可是還有更大一部分,比如甘凱呈的老朋友大牙哥、或者冉姐、或者李英,還有那些不想賣身的民謠歌手,還有默默創作的比如電力工程師盧勝傑這種……他們就不是很滋潤了。

    “俠之大者……”甘凱呈哈哈嘲笑,不過他自己也不是絕望的人,他當然也會期待著有那麼一天,廣大歌迷們對音樂的接受不再侷限在天王天后或者春節晚會。程瑤瑤大魚大肉是理所當然,但是英子這種也能混得個小康才是更健康的環境……只是感覺這一天實在是太遙遠。

    楊景行打擊“你是老了,我還年輕,我可以從現在就開始準備,還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