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悅與愉快 作品

第一百二十三章這冤鼓放在了三米的高臺上,鼓錘也有兩百斤

    百香鎮的縣衙,威風凜凜,修建得相當氣派,城牆起碼都有三四米高,說是縣衙,倒像是一個碉堡。

    這也是靈州縣衙的特色。

    經過多年的拉鋸,血戰,朝廷統治的核心都是軍事堡壘。

    最初朝廷修建這些要塞,就是希望每一個官員都能盡忠職責,哪怕領土淪陷了,也能像是釘子一樣,阻滯大夏的攻勢,甚至紮在敵人的後方。

    至於官員會不會盡忠職責嘛。

    神武朝廷在這裡有一套嚴格的設計,如果官員敢投降或者跑路,那官員的直系血親就打入賤籍,世世代代不得做官。

    這比殺了他們還要嚴重,直接記錄在家族檔桉裡面。

    如果領土淪陷了,官員戰死或者自殺了,那朝廷還會給你點撫卹,以後家族成員科舉還有優待。

    換而言之,神武朝對於守土的官員,就一個要求。

    領地如果淪陷,請你自己體面一些,如果你自己不體面的話,那朝廷就幫你體面。

    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條法律相當殘酷,當年神武朝與大夏拉鋸戰的時候,官員死了一批又一批,戰死的沒有幾個,都是淪陷後選擇自殺的。

    “我朝忠義之士,乃為歷代之冠。”神武朝廷無不自得地誇獎自家殉職的官員數量,但究其原因,並不是因為教化,而是因為連坐制度。

    其中一些官員其實很倒黴,面對大夏的精銳,他們一個小小的堡壘又能起到什麼作用。

    但朝廷始終不肯修改這條法律。

    因為這條規則出自三百年前的蕭太祖之手,據說他在打天下的時候,發現願意保存有用之身的官員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每一個投降的官員,都說自己是為天下蒼生,保存有用之身,如今見了真龍,所以才來歸順天命。

    一開始蕭太祖還覺得很爽,招降納叛嘛。

    金鵬王朝不得人心,說明自己天命所歸。

    等蕭太祖坐了天下,就開始覺得不對勁了。

    你們今天這麼對我,將來我的子孫後代,是不是也這樣?

    你們難道不是讀聖賢書出身的,為什麼不知道忠義二字?

    屁股坐的位置不同了,想法自然也就不同了。

    想到這裡,蕭太祖大筆一揮,就定下了這條規定。

    哪怕我的子孫後代也失敗了,也絕不允許你們直接調轉槍頭,換了主子,繼續榮華富貴,都給朕死戰到底。

    至於這效果如何,要看朝廷還能不能坐穩這江山,如果還能坐穩,官員自然會選擇去死,至少要裝死。

    如果你坐不穩這江山,還指望官員去死,是不可能的。

    所以靈州的縣衙官員大多具有兩個特質。

    第一,他們大多是寒門出身,或者背景不夠深厚,大世家子弟很少會選擇來靈州做官,因為風險過高。

    第二,他們大多都有不錯的內功修為,靠著貪汙腐敗賺的錢,只要肯砸錢,修煉到蓄氣大成並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