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8章可悲人物完

  原主的一生可以說是被至親的人給坑死的。

  現在是九十年代,距離原主和前夫離婚已經十二年了。

  在八十年代改革開放初期,原主辭職下海經商,這導致了她忽略的家庭,然後就被自己的親妹妹給搶了老公。

  原主的那個前夫是個大學教授,而她的親妹妹剛好是她丈夫的學生。

  再加上他們夫妻住的房子是學校分配的房子,因此她妹妹在考上大學後,就住進了原主的家。

  當原主在外面打拼生意時,她那好妹妹正在家裡勾搭她的丈夫。

  等原主知道的時候,她那好妹妹肚子裡已經有了孩子,更可氣的是,不但丈夫被搶走,就連親生女兒也偏向她那個好妹妹。

  對了,在這值得一提的是。

  原主的親生女兒不但是戀愛腦,同時還有聖母病。

  原主和丈夫離婚後,女兒判給了她,雖然傷心女兒胳膊往外拐,但她還是沒有怪女兒。

  只怪自己只知道工作,忽略了對女兒的陪伴。

  這才導致女兒三觀出現了問題,覺得媽媽就應該離婚,成全爸爸和小姨這對苦命的鴛鴦。

  而不是死拽著爸爸不離婚,讓小姨肚子裡的孩子只能被迫打掉。

  原主當時差點沒被女兒的話給當場送上西天,可即便如此,她還是沒怪女兒,離婚的條件也只是要女兒的撫養權,夫妻共同財產一分也不要。

  離婚之後,原主倒是想多空出時間陪伴女兒,但做生意哪有那麼多時間陪伴女兒。

  而為了給女兒創造好的生活條件,這讓原主也不能放棄剛有起色的生意。

  就這樣,在原主不知道的情況下,她女兒的三觀被前夫和妹妹給越教越偏。

  不但是個戀愛腦,而且還是個聖母。

  可偏偏她可以對任何人聖母,但對原主這個親生母親卻只有往死裡坑。

  哦!對了。

  慕如情就是原主前夫和她那個好妹妹再生的女兒,那孩子在十二歲時得了尿毒症。

  而原主那個好女兒就聖母心大發,無論原主怎麼反對,就是非得要給同父異母的妹妹捐腎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