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命不易 作品

第221章 被訊問

  林方政認真回想了一下:“偶爾下去接一包煙、還有山塘村的村民婚禮給我回了3000塊的回禮算不算?”

  羅新搖了搖頭,這些都算不得什麼:“再想想,有沒有收受大額紅包禮金?”

  林方政一時沒想起來:“沒有。”

  “去年二月份的臘月廿九,你在哪裡?”

  “臘月廿九……”林方政仔細在腦海中搜索了一下,“我在鄉鎮宿舍,第二天回老家。”

  突然想起來了:“哦,對了。那天晚上馬嶽華來找了我。”

  “找你做什麼?”劉建義見有了突破口,趕緊做記錄。

  “呃,送了我兩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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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都說了是5月,我是2月份上繳的,這個時間上有什麼問題嗎?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省j委函詢。”

  劉建義冷笑:“省j委函詢?為你這兩萬讓人家去翻已經註銷的賬戶收款記錄,你說得真輕巧啊。林方政,我奉勸你一句,沒必要負隅頑抗,兩萬也不是大事,不至於讓你丟飯碗。”

  他說的倒是實話,兩萬塊錢構不成犯罪,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但刑事無責,不代表完全沒事,除了追繳贓款外,黨紀處分、政務撤職肯定是免不了的。

  羅新說:“林方政同志,讓我們去查詢省j委的廉政賬戶肯定是不現實的,也會耽誤你很長時間。你再想想,有沒有別的證明,比方說第三方證人、匯款記錄等。”

  羅新與劉建義的反映倒不同,自從上次調查事件後,他對林方政平日的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廉政作風等方面有了比較深入瞭解,他不應該為了兩萬塊錢狡辯開脫的人。

  但調查就是調查,必須查個水落石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