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行空 作品

第八百一十九章 非自然死亡

    由於沒有出現攪局者,渡邊勝就那麼被定罪了。

    在他的律師據理力爭之下,渡邊勝刑期十年。

    東瀛其實是一個量刑很輕的國家,如果殺一個人的話,判死刑的幾率是很低的,在東瀛死刑是要司法部最高長官簽字的,不過一般不會籤,除非罪大惡極,如果殺人的話,殺三個人以上估計能判個死刑,但是什麼時候執行,也是一個大問題……

    東瀛《刑法》232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渡邊勝的案子,就被他的律師打到不輕不重的範圍。

    只要渡邊勝在牢獄裡面表現好,還能夠減刑,甚至運作的好,還有機會保外就醫……

    或者說,過度追求程序正義的西方,導致了金錢干預政治,金錢干預立法,金錢干預司法,權貴能夠享受到的東西,比普通人實在是多出太多了。

    小林杏奈等結果出來,就面帶倦色,準備和墨非回家了。

    她以為當她為母親報了仇之後,她會很快樂,但是此時此刻,她卻並沒有她想象中的那樣激動興奮……

    “或許,是因為沒有從那個人臉上,看到痛哭流涕的慘狀吧?”

    一直到被宣判,渡邊勝臉上的面色也依舊平靜如水,彷彿早就有所預料似的。

    “小林杏奈小姐,渡邊勝先生想在進監獄前,見你一面。”

    就在墨非和小林杏奈快要走出法院之前,渡邊勝的律師腳步匆匆而來,對著小林杏奈說道。

    “我和他沒什麼好說的。”小林杏奈道:“你可以轉告他,他這就是罪有應得,死了之後,也註定會下地獄的人!”

    說完話,小林杏奈不顧渡邊勝律師的挽留,和墨非,離開了法院。

    走到法院前的臺階上,小林杏奈卻是忍不住蹲下來,痛哭流涕,牙齒咬得嘎吱作響,卻死死忍住。

    “唉——!”

    墨非輕輕摸了摸小林杏奈的腦袋。

    ……

    到了渡邊勝殺蘇察維案的開庭時間了。

    墨非陪著小林杏奈,一起來到了法院現場。

    就在他們進入法庭之時,碰巧,也遇到了在法警的護送下,戴著手銬的渡邊勝。

    渡邊勝面色沉靜,頭髮打理的一絲不苟,不愧是做大佬的人,心態就是穩。

    與墨非和小林杏奈碰面之後,渡邊勝的眼睛就一直放在小林杏奈的身上。

    只不過當他看到小林杏奈挽著墨非手臂,兩個人關係明顯非同一般之後,眼瞳微縮。

    在和蘇察維談判的當天晚上,他就撕扯小林杏奈肩膀處的衣服了一下,因為他清晰的記得,自己女兒肩膀上,有一塊胎記……

    渡邊勝上下打量了墨非一眼,感覺怎麼看都怎麼不順眼,長相太過帥的男人,一般都容易花心,渾身上下充斥著一股吊兒郎當的氣息,不夠穩重……

    這樣子的男人,女兒跟著他,怎麼會有幸福呢?

    只是,不管他此時心裡在想什麼,也沒法行動了,因為到目前為止,這樁殺人案所有的證據,都對他不利。

    就算他不惜大價錢,請了大律師為自己辯護,大概也會牢底坐穿了。

    小林杏奈對渡邊勝的注視,視而不見,面色冷若冰霜。

    不管渡邊勝怎麼想,有千般理由,但是他拋棄自己母女,導致母親悽慘死去的事情,是鐵一般的事實,所以無論如何,小林杏奈都不會原諒他!

    雙方就座。

    小林杏奈坐在原告席,墨非暫時坐在觀眾席。

    “……黑龍株式會社與東南亞商會雙方的領導人,被告人都不是和被害人蘇察維,相約在居水堂進行一對一談判,談判中,蘇察維被玻璃屏風碎片刺中右上腹部,送到醫院後,因流血過多不治身亡……”

    “綜上所述,檢方認為,渡邊勝可以被認定為,殺死蘇察維的兇手,且手段惡劣,理應處以死刑……”

    在檢方說完話,又到了渡邊勝的律師發言。

    雙方你來我往,互噴口水,好不熱鬧。

    只不過,由於缺乏證據,所以渡邊勝的律師處於明顯的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