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天子賜婚

    陶源此話一出,李惠的眼眸明顯閃爍一下。

    有那麼一刻,他目光之尖銳,鋒利如刀。

    一年前,陶源曾向他提過,想將他的女兒,許給簡王李樂。

    但被李惠以兩人年紀相差太大為由拒絕了。

    當時,李樂是三十出頭,陶夕瑩是十五歲,剛剛及笄。

    兩人年紀相差是有些大,但這並不是李惠拒絕的主要原因。

    在兒子們的親事上,除了太子,李惠希望兒子們都能娶低級官員家的女子為妻,哪怕是平民女子也可以。

    倘若親王與朝中重臣之女成親,這無疑會形成強強聯盟,要麼會威脅到太子地位,要麼會讓朝廷陷入黨爭。

    無論哪一點,都不是李惠這位天子願意看到的。

    現在,陶源再次提出要把他的女兒,許配給自己的兒子,這讓李惠著實心生警惕。

    但問題是,陶夕瑩的名節,確確實實是毀在李餘手裡的。

    如果李餘不娶人家,陶夕瑩這輩子還能嫁得出去嗎?

    可是讓李餘和陶家結姻……

    李惠心思飛轉,目光隨之落在李餘身上,久久沒有挪開。

    換成其他任何一個兒子,李惠都斷然不會同意這門親事。

    唯獨李餘,讓李惠有些猶豫不決。

    當然不是李惠最看重李餘,而是在他的兒子當中,李餘最不爭氣,也最不著調。

    另外,李餘不看重權勢。

    不給他封王,他也從來不問自己要,就安安心心地做他的逍遙皇子。

    以他的這種性格,即便給他一門好親事,他也不會利用姻親之便,於朝堂之上培養自己的勢力,去參合黨爭。

    給李餘找個強勢的親家,還有一點好處,就是可以管得住他,讓他好好收收性子,別整天的任性胡為,不著四六。

    思前想後,李惠心中已然有了決斷。

    他緩緩開口,問道:“李餘,鎮國公的話,你可聽到了?”

    李餘低著頭,眼珠子骨碌碌直轉,說道:“孩兒聽到了。”

    “你怎麼想?”

    “孩兒年紀尚小,還未加冠,眼下……不宜成親!”

    《禮記》有云,男子二十加冠,女子十五及笄。

    只有在加冠和及笄後,才算成年,才可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