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 作品

第4章 祝三

    還是白天那個屋子,開了鎖,還是白天那幾個人——只多了一個於平。

    於平比大娘子親和得多,揭開帕子看了看,嘆息幾聲,放下帕子依舊蓋了表弟的臉。轉過頭來先對張仙姑和老三做了個長揖,說:“累你們受牽連了。多謝兄弟今日仗義相助,不然等我來怕是什麼都晚了。”

    張仙姑被他的大禮嚇了一跳,忙說:“不不不,沒什麼。”她也不大敢與公門中人叫板的。

    “小兄弟今天可是把人得罪死了,他們要算計我姑媽也不會放過你,”於平說,“你們一個是外來戶,一個是寡婦,都不容易,相逢便是有緣,合該相幫才是。有什麼用到我的地方,我也是義不容辭的。我帶來的這些人不能久留,須得回去當差。再者,表弟的屍身也留不住,須得儘早入土。頂好今晚就將事定下來,你們兩家才能安穩。實在等不得小兄弟府上老先生的主意了啦!好在有娘子在,母親自可做得兒女婚事的主。”

    他顯然是想過的,說話很有條理:“姑媽散些家產與族裡當族產,餘財以花姐兒招小兄弟為婿,舉家遷往縣城依侄兒居住。表弟的喪事無法大操大辦,儘早入土,不可使姑媽等人在此地久留。族裡拿了好處,不再計較今日小兄弟的‘冒失’。他們怕我在衙門裡拿捏他們,咱們也須防著他在這一方闔族勢力大,彼此都有顧忌,這樣的安排最妥貼。”

    說完只問老三:“兄弟,你說呢?”

    老三說了一個“是”字。

    張仙姑道:“你要死!大人說話,你插的什麼嘴、逞的什麼能?幾時輪到你了?”

    大娘子本也同張仙姑一個意思,她起先就只與張仙姑“商議”,三郎別說只有十二、三歲,就算二、三十歲,爹孃定下的婚事,他也只有聽命的份兒。可現在不一樣了,三郎好像有主見了!這與大娘子原本的盤算不合,可眼下也顧不得這許多了!

    大娘子緩聲問道:“三郎想說什麼?”

    老三道:“於大官人說的是。大娘子想好好活命,我們也想好好活命,不能只就著一頭。”

    “你……”

    老三續道:“人心都一樣。先小人後君子,我說這些是為與大娘子說明白,大娘子自家事自家知道,你遇著難了,在求人。沒有求人辦事,倒欺負別人親孃的道理。大娘子是結親呢,還是結仇呢?我便現在答應了你,兩下寫了契書,我年紀越長越有力、你越衰老,於大官人也有照看不到的時候,我長大了要報復,你能怎樣?怨氣憋得越久,心就越毒、手就越黑。平白將花姐饒在裡頭!”

    張仙姑初時點頭,次後聽了話音不對,忙插了一句:“可不能答應!”

    老三看了她一眼,又對大娘子說:“可我又記得那年我生病了,闔村都咬耳朵,說這一家子神婆神漢養下的孩子也會生病還要吃藥,怎地不請個神、吃符水?都笑話我家。娘來求大娘子,花姐與大郎……”她看一眼張仙姑,又看一眼花姐,最後將目光落在床上的白帕子上,“花姐與大郎相幫著說好話,是大娘子舍了幾吊錢給我請醫問藥我才得活。這份情我得還!”

    大娘子婆媳姑侄一顆心落在肚裡,張仙姑卻急了起來:“你娘為你磕碎了膝蓋骨,你卻只念別人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