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 作品

第242章 艱難

 花姐聽祝纓說了一番話, 覺得心裡有底了,雖知此事必然很難, 然而祝纓做的事哪一件又不難呢?既然祝纓說了, 花姐也就信了。

 她自思大事上頭自己幫不了什麼忙,就決心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教授醫學是她自己的夢想, 照顧好張仙姑和祝大也是她自己樂於做的,兩件事對祝纓亦皆有利。她先將這兩件事定做眼下的目標。

 看祝纓喝完了雞湯又啃了半隻雞, 花姐收了湯盅,說:“我回了, 你也早點歇著。”

 祝纓一邊擦嘴一邊說:“好。”

 目送花姐出去帶上房門, 祝纓才重新將目光移到了桌上。桌上放著兩張紙,右邊已寫得密密麻麻,諸如“設州”“別業”“商人”“婦人”“羈縻”“積糧”“健卒”“學生”“識字”之類, 左邊只在頂端寫了“秩序”兩個字,其下空空如也。

 祝纓嘆了口氣,將兩張紙都放到火盆上引燃了, 看著它們燒成了微微泛白的紙灰, 抬手拿起蓋子將火盆按滅, 起身回房休息了。

 冬夜本就靜謐, 別業人又少,能聽得到自己的腳步聲在空曠的庭院中迴響, 月光如水般鋪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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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 集市正式開始了。

 這麼多的人和貨物同時聚集在冬天山裡,以往是不太容易實現的。且不提各方的信任之類, 單是安全就很難保障。昨夜聽了半宿的狼嚎, 眾人早起還能精神抖擻, 也全是因為駐地安全。

 祝纓主持了開市,這個集市早就有了運行的默契,祝纓就把項樂留在集市裡主持,她自己則要與各家的領頭人開會了。

 蘇鳴鸞、郎錕鋙、山雀岳父、路果、喜金,五個人統統是親自到場,並非派人代表。他們各有各的主意,打算在祝纓面前說個明白。

 祝纓也有自己的打算,她打算認真與各族定個《公約》,既然已設了梧州了,五縣不全照朝廷法度來,自己得定個行事的條法。而這些人又沒有文字,主要還得是她來定。她很樂意幹這件事。既是她的長項,也是她的利益。

 她先說:“梧州已設立,山裡就是咱們在座的這些人啦,山外則是福祿、南平、思城三縣,山裡山外還用不同法。幾位都不反對吧?”

 說話的時候她看了郎錕鋙、路果和喜金三人,他們三個沒有跟著上京,仇文回來傳話必是要走形的,而路果和喜金的兒子語言到了京城又不通看熱鬧的成份更多一點。

 郎錕鋙等三人點了點頭,都說:“這是當然的啦!”

 祝纓道:“眼下梧州五縣的事兒,就咱們來定了。大家有什麼想法,都可以說出來,咱們一同商議。”

 大家都說好。

 蘇鳴鸞先說:“是義父將咱們這些人聚到了一起,這幾家人已有許多年不曾好好地坐在一起說話了。我是信得過義父的,還請義父先說。”

 她認定了祝纓不會讓她吃虧,當然她也不特別地去佔便宜,主要是想佔也不怎麼能佔到。祝纓想事總是很周到,不妨讓祝纓先說,她覺得大部分應該都是不錯的,細節上有自己不滿的,再爭一爭,將力氣用在該用的地方。

 祝纓道:“設縣的時候,就已有講定的各依其法,這個是不變的。我要講的是——約定好了,大家就都得遵守。”

 大家又都說好。

 祝纓道:“還有一點,各族都沒有文字,口耳相傳不免會傳錯,就是自己年載久了也有記不清楚的時候。所以我想,立個碑,刻下來,有記岔的時候到碑前一看,對錯自明。除了立碑,我再叫人抄寫幾份,各家都存著。你們以為如何?”

 眾人又無異議。

 祝纓又說:“除了蘇縣令,其餘四位都不大識字,為免以後爭論起來你們因不識字而吃了虧,還是學一學吧。如何?”

 眾人也沒有反對。

 祝纓又說了番學的事情:“番學四十人,醫學二十人,各縣都報名,番學一家六人,醫學一家兩人。”

 郎錕鋙有點遲疑地說:“義父,這數目不太對吧?”他識數,算一算六乘以五等於三十還是能算出來的,這有差額呀!

 蘇鳴鸞也已發現了問題,她想:義父難道還要將索寧家和藝甘家也設作縣嗎?這些名額是給他們留的嗎?

 她猜得很靠譜,祝纓的打算卻不是固定在了這兩家身上,她說:“各縣還有散居的呢?譬如阿蘇縣,除了你管著的,是不是還有旁的族人?咱們總不能因為散居的人少,就將他們拋開了不管。那多浪費?”

 這都是人啊!有人就有財!

 蘇鳴鸞等人也都瞭解了她這麼做的原因,但是又提出了疑問:“他們要再從縣裡分出去嗎?”

 “你們各自的縣裡也沒有學校吧?據我所知,都是巫師或者頭人、長者口授,他們也不怎麼識字。等你們縣裡各自有識字的人了,再各自回縣裡開個小學校,縣裡的事兒你們就自己辦嘛。”祝纓說。

 蘇鳴鸞瞭解之後就馬上同意了,她本就有此意,奈何幾個跟她一起在福祿縣上過學的人現在幹事還不夠使,且這些人的學問也不很深,所以“學校”在她這兒不得不暫時擱置。

 山雀岳父等人則想:我將孩子送到大人辦的“學校”裡就行,辦學什麼的,以後再說。

 前提定下來了,祝纓又將番學的事情給敲定了,要他們在集市交易結束之前將名單交上來,他們也都答應了。去一趟京城,比說什麼都管用,尤其是山雀岳父,他現在就想把人交給祝纓。

 祝纓再次為花姐招攬學生:“有女兒也可以,我這兒有教人治病的女博士。”

 郎中在山裡與在山外的地位略有不同,山裡各寨郎中的地位更高,郎錕鋙等人以為祝纓這樣做也是給蘇喆找伴兒,但也覺得這樣自己不虧,也都說:“好。”

 祝纓道:“定約的時候還有些事沒有講明,譬如這集市,這些日子以來出了多少糾紛?判誰對判錯呢?遇到了新事情,就不能當看不見,所以要小修一下,不能到講理的時候沒個根據。”

 眾人也都表示了理解。

 接下來,祝纓也不用拿本子,就口述了之前與各族分別訂立的約定,現在這次修訂《公約》就是在此基礎上的完善和修改。

 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講這個《公約》的來歷,就是祝纓主持五縣定的以後的“範式”,要各族進山之後都遵守的。這個《公約》的原則是,為了維護五縣的和平秩序,做為以後有糾紛時的依據。

 祝纓道:“我再加這一句,‘法為人所用,不為削足適履,故依實情而定公約’。是說,一個人買了雙新鞋,鞋子小了,不合腳,為了穿鞋就把腳上的肉割去一塊。”

 郎錕鋙哈哈大笑:“有這樣的傻子嗎?”

 祝纓道:“我這兒有一套全的《律》,你要為了省事兒,可以拿去抄。”

 郎錕鋙不笑了,因為他突然想到了仇文,他警惕地四下看了看,心道:還好,沒帶他。

 接下來,祝纓將這個《公約》適用的範圍加以規定,東線北從塔郎縣往南到阿蘇縣與原南府的交界,北線是大江,西線至今到花帕族的部分地區,過那道長而險的山谷之後再往前三十里,即祝纓的別業與藝甘家交界之處。

 南線,就是阿蘇縣的南境。阿蘇縣的範圍有點特別,它的更南方一點傳說是有海,但很少有人過去,大家也說不清楚究竟南邊有什麼,蘇鳴鸞等人也沒到過海邊。這就是如今山裡的現狀,邊界模糊、統治模糊。但是祝纓在畫圖的時候,大筆一揮,假裝往南有海,阿蘇縣就直到大海,反正她給寫下來了!蘇鳴鸞表示滿意。

 蘇鳴鸞現在也在盡力向南擴,但是成效不太大,一則她現在手上的範圍已然不小,管理起來已經比較吃力了。二則她管的人口也不算多,灑到山裡跟大餅上掉了幾粒芝麻似的,人也不夠。但是她先在紙上佔了!

 凡在這個範圍之內的,都得遵守這個《公約》。這個範圍之內也有零散的其他家的人居住,但是他們不能以“不是你們家的人,不守你們的法”來辯解。

 第一條還要附上一句“誓守公約,如違誓言、天打雷劈”之類的咒語。

 第一條這就算通過了。

 祝纓無法憑空捏出一個《公約》來,還是得比著她背過的律條的結構來弄一個粗略的框架。朝廷修律的時候,一個總編撰帶著幾十上百號的學問大家修個幾年都是很正常的,幾個月能弄好的那叫高效或者事情並不複雜。現在這兒只有她一個通讀過律,只有她和蘇鳴鸞兩個人識字,還能弄出個啥?

 《公約》又不僅僅是律法,它的範圍比律法要廣得多。樣樣都摳得很死,讓一群不識字的人全記住是不可能的,這就失去了訂立《公約》的意義。所以只能是暫定個框架,細節留待以後出現了問題再做補充。

 第二條,繼續定一些分支的規則。

 頭人們還記得當初與她約定時的一些說法,比如之前頭人們與祝纓約定的“雙方的人犯法時歸誰管”之類。

 因為五縣都是梧州的,所以祝纓的意思還是:“按地域。”

 本以為這一項會很容易就通過,不想喜金馬上說:“大人,這是說我的人只要到了別人的地方,就不歸我管了的意思嗎?”

 祝纓聽他這話的意思,是並非將五縣視為整體,眼裡還是隻有他自己家才算是“自己人”。答道:“別縣的人到你的縣裡犯了法,也是你管。”

 喜金道:“不是這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