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期 作品

第一百一十八章 林肯先生(2)

美國,伊利諾伊州。

林肯由於在之前的決鬥中贏了詹姆斯·希爾茲,所以在斯普林菲爾德名聲大噪。

斯普林菲爾德位於桑加蒙河畔,它還有一個更廣為人知的名字,那便是春田市。

不過由於林肯讓黑幫輸了錢,所以這個名聲雖然響,但是卻不怎麼好聽。比如疤面煞星、卑鄙的偷襲者、跪著贏得勝利的男人、殺人犯...

但不管怎麼樣,他確實受到了更多關注,並且更加有話語權了。

當然這也得益於林肯的演講天賦,他在臺上總是能帶動人們的情緒,讓大家聽他說話。

有些人就是天生的政治家,據說林肯曾經是一個口吃,但是此時他早已經學會了鼓動民眾和宣傳自己,每個人都對其演講印象深刻。

其實關於奴隸制的討論,美國一直都有,而林肯的觀點並不怎麼得人心,因為不管他講得怎麼樣,美國南方的利益始終不會變。

因為無論說得多麼高大上,最終侵害的還是南方人的利益,並且這些觀點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美國憲法的精神。

林肯知道自己再怎麼說也是自討沒趣,便會和這些人保持距離,他會回到自己的在法院大廳的辦公室裡,通過法院大廳牆壁上的窗戶傾聽。

畢竟林肯是一個政治家,他需要知道人們在討論什麼,人們對什麼感興趣...

有一次林肯正在自己的辦公室裡小憩,忽然聽到外面一陣嘈雜聲響起,他起身出門看到自己的朋友貝克正在遭到圍攻。

實際上是貝克先生正在揭發民主黨人受賄的醜聞,但是他沒有任何證據,不過其實不算是誣陷,因為當時受賄是十分普遍的現象。

可像貝克先生這樣連證據都沒有,就直接攻擊對手受賄的人實在有些可恥,畢竟斯普林菲爾德法院大廳內的每一名官員幾乎都受過賄賂。

只聽一聲巨響,有人從二樓的窗戶一躍而下,穩穩地落在大廳內的大理石地板上。然後那人三步並做兩步地來到了講臺之上,來者並非別人正是剛才還在二樓小憩的林肯。

“請安靜,公民們。我們美國是支持言論自由的!貝克先生有權在這裡發言,請你們不要打斷他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