筍不損 作品

第441章 買布

    大昌國的科舉制度,經歷了多次改革,最新的制度自然是明華帝規定的。

    童生考完就是秀才,鄉試考完是舉人,會試考完是進士,殿試考完就出三甲。

    無論是童生考試,還是鄉試,都是不論人數只論分數。

    試卷由鄰近州郡共同出題,出題比重和所涵蓋的內容,每年都會在將開考的前兩月下旨規定。

    送旨官會派人監督當地州郡官員,出題、開考、落卷、批改、公佈公示等流程都會進行監督,直到全部考試圓滿結束。

    考試期間,送旨官手握聖旨,可越所有官階監督州郡,擁有極大權利。

    因此,送旨官也是算是個肥差。

    考生們只要考上了所核定的分數,都能夠被錄取,擁有進一步考試的資格。

    人少不添,人多不減。

    所以在此期間,考生們都很樂於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互幫互助。

    包括分享各種考試信息。

    若是要花錢的,就另當別論。

    除了王六郎之外,王三郎、王四郎、王五郎、王七郎都忍痛拿出了銀子,向王二郎買了一份,拿回去謄抄。

    王五郎之前還想著,等到王三郎抄完了,再拿一半的銀子出來,從王三郎那裡謄抄。

    在王三郎謄抄的時候,王五郎就把這個事兒跟他說了。

    王三郎立刻答應:“那當然好了,我就能省下一半!”

    結果王二郎不知從哪裡冒出來,幽幽地說:“要知道這考試內容,可是失之毫釐,謬之千里,一個地方抄錯了,可能意思就大變,能考高分的,說不定是個零分。你們分享的精神是好的,但要是後面抄錯了,想要再借我這個對一對,那可是不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