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五十章 下跪認罪

    第二天傍晚,吳鎮日再來到南街鐘錶攤前,胡咪咪覺得他挺大方,就對他挺熱情。

    這回吳鎮日不是來修表的,而是請胡咪咪去喝茶。

    胡咪咪自認為他可信,收了鐘錶攤,隨他走一陣坐進了一家茶館。

    胡咪咪對他心存感激,覺得跟他修表划算,平時就算修十多塊手錶,到手的收益也不過幾十塊錢,而給他修一塊表,就是修十多塊表的收益。

    吳鎮日見胡咪咪對自己有了好感,便以此為突破口,多情地展開攻勢,帶她到公園散步、向她獻花、送禮物,直至胡咪咪就範。

    訊問之際,民警聯想到吳鎮日在交待中提到裴槐花,斷定她就可能是報警人,因為這之前,民警接到一個姑娘的報警電話,他們才趕到指定的櫻花賓館查房的。

    筆錄完畢,民警按當地的治安條例對有傷風化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並被抓現行的吳鎮日和胡咪咪分別處以治安罰款3000元和2000元;對提供奸宿處所的櫻花賓館處以治安罰款5000元。

    罰款律令一宣傳,跪著的胡咪咪受不了,掩面而泣,時而看一眼吳鎮日,紅著臉責怨他,說自己被他害了,被他欺騙了,最後落得這個下場。

    又憶起早幾年學校的兩個男生因追戀作為校花的她而爭風吃醋,導致大打出手釀成惡作劇而被開除。

    這讓她忽然產生一個極端的想法:戀愛這破事自己一沾上了,就倒黴!

    不是嗎?和來自南方的吳鎮日這個“花心蘿蔔”還沒有纏上幾天,甚至還沒有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就被抓到派出所來了。

    她越想越傷心,也越氣憤,哭著對民警辯說,我是受害者,憑什麼要罰我的錢?我修鐘錶一天賺不到幾十塊錢,罰我2000元,我一兩年都難得賺上這多錢,你們不是把我逼上絕路嗎?

    住口!民警把桌子一拍,厲聲喝道,你僅僅是受害者嗎?事實證明你是從犯。一個巴掌拍不響,假使你有一身正氣,能夠抗住吳鎮日對你小恩小惠的誘惑,對他不理不睬,一切事情都不會發生。我們當民警的,不可能吃了飯撐不過,無緣無故把你帶到派出所來。罰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教育你。

    胡咪咪仍掩面噓唏,無言以對。吳鎮日對於胡咪咪的責怨乃至激憤的情緒似乎在意料之中,並不爭執。

    他感覺自己的確鍾情於胡咪咪,也不想因為這件事放棄他和胡咪咪的關係,就用商量的口氣對民警說,對我的治安罰款我沒有異議,對胡咪咪的治安罰款能不能讓我代交?不需要她交,一切都是我的錯,不是她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