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六十二章 找到線索

    吳鎮日坐了一天的火車,在徐琪失蹤後的第四天才回到木棉鎮。在路上,派出所民警就打電話催問他動身沒有,並叫他回到木棉鎮直接去派出所。

    他沒有直接去,在城裡下車後,卻直接去他和包馥蓉租開的滷菜店。他多次撥打包馥蓉的手機,卻是關機狀態。

    到了滷菜店見店門緊閉著,他越發覺得蹺蹊,甚至認為徐琪的失蹤與她有著直接的關係,料想只要找到了包馥蓉,就會問出徐琪的下落。

    未料到包馥蓉不在滷菜店,他用鑰匙打開門鎖,開了店門,裡面還有一股特濃的血腥味。

    吳鎮日心想:包馥蓉又買了鮮豬首什麼的,做滷貨,這種味道是難免的。

    他朝門店裡邊房間,一路看過去,沒有發現什麼異樣,就出來鎖了店門,再乘車到木棉鎮,徑直走到派出所門口,拿出手機,認準一個向他打過幾次電話的民警的手機號碼反撥過去,說他已經來了。

    一個拿著手機附在耳朵上的民警從派出所裡走出來,望著吳鎮日說,是你吧?

    見吳鎮日點頭,民警把手一招,將他領進警務室細加盤問,才得知徐琪的失蹤可能與城裡賣滷菜的包馥蓉有關。

    就在民警決定讓吳鎮日帶他們到城裡那個滷菜門店去察看之際,審訊室裡的傳真機嘀嘀地響。

    響過之後,吐出一張傳真情報,一名作筆錄的年輕民警,拿起來瞟一眼,咂著舌,交給坐在桌前的一個神情威嚴的高個子說,劉所長,你看看。

    劉所長把那份傳真仔細看過,又抬起頭對吳鎮日講,包馥蓉是賣滷肉的吧?這份傳真上講到,雨林鎮發生一件怪事。有群眾報案稱:有人從一個賣滷肉的婦女那裡買了幾斤滷肉回去,一個孩子正下口吃時,突然說,這塊肉上一個打糾的東西怎麼不像豬身上的,像人的肚臍眼,家人引起警覺,還發現那滷成的口條、耳朵什麼的,像人的器官,根本就不是豬身上的……

    吳鎮日驚詫地瞪大眼睛聽劉所長講。劉所長盯著吳鎮日說,鎮中老師徐琪,也就是你的妻子失蹤一案,與這有沒有關係呢?很難說。他皺一皺眉接道,吳鎮日,我問你,你養的那個賣滷肉的小三包馥蓉的老家在哪裡?

    就在雨林鎮月牙村13組。

    你去她老家找過嗎?

    我才回來,哪裡找過?我正準備去找。

    劉所長聽到這個情況,亮一亮嗓門對在坐的幾位民警說,上級公安部門指示,各地公安派出所務必協查“人肉滷菜案”,要對所在轄區的滷菜門店和攤位進行偵查,一有情報要火速報告。我們木棉派出所要積極配合協查,不可懈怠。根據吳鎮日所交待的情況,我們要把鎮中老師徐琪失蹤案與“人肉滷菜案”聯繫起來偵查,說不定其中有某種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