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二百零一章 雞倌之仁

    馬承志把祖父的話記在心裡。忽一日,在鎮上碰見已經年邁的高華,他的雙手確實潰爛了,但有的部位已結疤,有痊癒的跡象。

    馬承志的目光在疤痕上掃視了幾下,然後問道,華叔,你那雙手是怎麼搞了的?高華嘆息一聲,避而不談原因。

    卻說,承志,你看華叔遭孽啵?這雙手上的爛瘡陪伴了我一二十年,患齡與你的年齡相當。我開始自己看藥書,按藥書上所說的方子上山採藥回來煎水服、洗,都沒有作用,只好到處求醫,縣城省城所有的醫院都去治過,但沒有效果。說起來也奇怪,我把一生的積蓄八萬多塊錢幾乎花光了,我這雙手上的瘡才停止潰爛,慢慢結疤,有了好的希望。

    我爺爺說,難得治好的病,都是孽障病,你這雙手上的瘡都已經在結疤,快好了,不知算不算孽障病?

    應該不算,我一生又沒做過壞事。

    馬承志把話題扯到孽障上來,這讓高華臉露愧色,因為他說了一句假話,二十多年前,他聽夢中的同姓兄弟高麗指點,盜竊馬渡河鑊掌鵝肉館裡的現金八萬多元,當時報案了,警方沒有查出來。高華就把這些錢昧在家裡,慢慢地他的一雙手就開始潰爛,他根本未意識到是什麼原因造成的,以為這是小病,拖得過去,或許會不治自愈。

    可是他的算盤打錯了,最後拖了一二十年,直到現在都沒有完全瘥愈,曾經盜竊的八萬多塊錢基本都耗費在治療這雙爛手上面了。如今回想起來,他有點後悔,後悔當初對夢中同姓兄弟高麗的話沒有全聽,也就是他認為對自己有利的才聽,認為對自己無利的就不聽。

    高麗確實指點、幫助過他如何盜取馬渡河虐殺大白鵝製作鑊掌菜餚所賺取的充滿殺業的不義之財,高華也照辦了。但是高麗也勸過他,得到這筆錢財,切不可全部佔為己有。

    高華還依稀記得:夢中的高麗當時帶他到馬渡河的睡房去,指著那裝滿了錢的鱷魚皮包說,這裡面都是錢,你可以連同這隻皮包一起拎走,不過所得的錢,要向窮苦人或福利院或寺廟等地佈施百分之八九十出去,你個人只能獲取百分之一二十,如果你不照我說的辦,會有災難的。

    高華暗裡思忖:自己的確沒有照高麗說的辦,莫非我這滿手治了一二十年的爛瘡就是高麗所說的災難?這可比一般的災難都要厲害,都要折騰人,一般的災難一陣子就過去了,這個(災難)就過不去,一直讓我承受疾病的痛苦折磨。這莫非就是馬承志的祖父所說的孽障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