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四百四十六章 附體證書

    劉雄的靈魂眼淚都要掉下來了。他說,昨天是我和吳喜妹結婚的大喜日子,他又來搗亂。晚上我作為新郎和新娘剛進洞房,他就一掌打開我身上的靈魂,然後附在我身上,我拼命地和他廝打,無奈打不過他。

    他附在我身體上也不安寧,乾脆離開我身體,也不允許我的靈魂回到我身體上去,直接把我的靈魂揪住往門外推,揚言要到陰曹地府給他討回公道。

    我不明白,他所說的公道到底是指什麼?難道我被他侵佔人身附體,是公道的嗎?他不讓我的靈魂回到我身體上去,這公道嗎?

    當時直到現在,由於我的人身既沒有我自己的靈魂附體,也沒有他的靈魂附體,我的身體是個什麼狀況,你們知道嗎?沒精打采,像快死了一樣,那些鬧洞房的親友見我如此這般,以為我疲倦過度成為這個樣子,需要休息,他們也就不鬧洞房了,都很掃興地紛紛離開,連糖茶都沒有喝上一盅。

    我的新娘子吳喜妹把我扶在床上,見我的瞳孔放大,嚇壞了,走出洞房叫來我的父母親,他們一摸我的鼻孔還有氣、胸口還熱,斷定我可能是睡著了。但是他們的心裡都忐忑不安,到現在為止,都一直守在我身邊,等候我醒過來。

    要是我的靈魂被他糾纏著一直不能回到身體上去,那麼過了一宿,我還不能醒來,我的親人就會以為我死了,問題就大了。說到這裡,朝閻羅王拱手打躬,接道,草民劉雄,現在恭請閻君,施以陰法速速鎮住林峰這個橫蠻不講理的車禍鬼,不要讓他再來糾纏我,我的靈魂要快些回到我身體中去,不能晚了,我的親人已經急得不行了。

    閻羅王目睹林峰的靈魂問道,林峰,劉雄所言是否屬實?

    林峰的靈魂回答:劉雄所言句句屬實。閻羅王示意勾使,讓他在劉雄陳述的記錄簿上,簽字畫押,然後準備將林峰的靈體送入枉死城嚴加關押。

    此刻,林峰的靈魂雙膝跪下,拜了幾拜,說,大王,慢,我林峰冤啦!閻羅王氣惱地講,胡說,你冤在哪裡?講來聽聽。

    林峰的靈魂指著劉雄說,前四世,他是一個有錢有勢的大財主,當時我是一個木匠,才娶妻不久,他發現我妻模樣兒俊美,便強行霸佔,我拿大財主沒辦法,氣得投河自盡。到了這一世,我附體於他,只是想討回那筆過了四世都未清算的風流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