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四百五十一章 去枉死城

    劉母想起林峰附體昨天放鞭的事兒,心裡犯嘀咕。見他們不在家,就拿一把鑰匙打開他們的臥室門鎖推門進去,左看一圈,右瞅一轉。

    又在櫃屜中翻找,最後在一隻抽屜中找到兩本紅色的結婚證書,她隨便拿出一本翻開看,上面當然是她兒子劉雄和媳婦吳喜妹的結婚照。

    忽然她的眼睛瞟到上面的名字發現變了,是林峰和吳喜妹,而不是以前的劉雄和吳喜妹;再翻看另一本也是一樣,她便將兩本結婚證書拿著走出房間,直叫堂屋裡正在忙活的老伴。

    劉父反問道,麼事?劉母也不再說話,只將兩本結婚證書給他看,他莫名其妙地問,要我看這個幹嘛?

    劉母說,你過細看看,裡面寫的已經不是劉雄的姓名了。劉父拿著兩本結婚證書一本一本地看,果然發現上面寫著的是林峰和吳喜妹的名字。

    他氣得直搖腦袋,把兩本結婚證書一向還給劉母,嘴裡直嚷嚷,家裡出了妖孽古怪,這有什麼辦法?劉母矜持地說,這不行,你要去找金銀鎮民政辦問一下,為什麼在結婚證書上把劉雄的名字改成林峰的名字?

    劉父說,這不是民政辦要更改的,一定是林峰附體要更改的。劉母把眼睛鼓了又鼓,不滿地講,難怪昨天傍晚他們從外面一回來就放鞭?原來是把結婚證上的名字劉雄改成了林峰,他們是慶祝的意思,我也清楚了。喜妹還扯謊說是劉雄預祝咱們劉家人丁興旺咧!

    劉父說,她不扯謊,還能直接告訴你?劉母態度堅決地講,今天晚上林峰附體回來,你要督著他找民政辦改過來,一向改成劉雄的名字,要不,就可以趕他們走,我們劉家為什麼要收留林家人咧?

    劉父說,晚上我得找林峰附體談一談,不然就照你的辦。

    劉母走出堂屋又來到兒媳的臥室把兩本結婚證書放歸原位。劉父眼珠子一挪,想出了什麼,也跟了過去,在那抽屜裡翻找出一個戶口本,他打開內頁一看,上面劉雄的名字竟然改成了林峰的名字,他十分惱火地數落,這還得了?林峰附體不主動更改過來,我就去找派出所。他拿著被更改了姓名的兒子劉雄的戶口本氣沖沖地走出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