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四百七十三章 控告女鬼

    此刻,汪思思的靈魂又閃了。林峰的靈魂在昏沉的夜色中到處張望,只聞其聲,不見其影。他小聲自語:莫非真像她說的,到地府去告狀告不發,那該怎麼辦?

    一會兒,牛頭馬面來到面前,他連忙拱手施禮,並問道,上次燒給二位將軍各一包袱錢,收到沒有?牛頭、馬面一齊點頭,說多謝了。林峰的靈魂就講出目的,我正要找你們領我到地府去。牛頭說,行。馬面把手一揮,提高嗓門兒,走,前面就是陰陽界。

    白天,冥界的大街上,牛頭、馬面正領著林峰的靈魂走近閻王殿,又立馬止步。

    牛頭指著閻王殿前場子上懸著的一面大鼓,讓林峰的靈魂看。林峰的靈魂不解地問,什麼意思?牛頭把頭一搖,覷著他斥道,你真笨!馬面湊近林峰的靈魂嘀咕一陣。林峰的靈魂點頭,總算明白了。

    只見林峰的靈魂靠近那面懸著的大鼓,取出兩個掛在兜裡的棒槌拿在手裡,交替著使勁擊打鼓面,大鼓的“咚咚”聲震得山響。

    林峰的靈魂大聲地喊叫,有冤情哦……

    這時,閻王殿內傳來渾厚的聲音:誰在擊鼓喊冤?牛頭、馬面向林峰的靈魂打個招呼,立即離開。

    殿內,閻羅王聽到擊鼓喊冤聲,即刻對殿役講,傳冤魂進殿。

    陰差從殿內走出,衝著正在擊鼓鳴冤的林峰的靈魂叫喊:大王有旨,傳冤魂進殿——

    林峰的靈魂立即停止動作,放回棒槌,朝殿內走去。一見端坐在殿堂之上面相威儀的閻羅王,就雙膝著地跪拜,嘴裡念念有聲,鬼魂林峰有冤屈申訴,請大王為我作主。

    閻羅王一看此鬼面熟就說,我認識你,你早幾年死於一場車禍,有什麼冤屈?林峰的靈魂從身上掏出一本靈魂附件證書,手顫抖著,聲音也顫抖著,大王,這是貴殿發給我的證書,可是這個證書現在不起作用了。

    閻羅王有些吃驚地問,此話怎講?林峰的靈魂講出緣由,最近一個叫汪思思的女鬼與我爭搶附體,我一旦睡覺,靈魂出竅,她的靈魂就趁機附上附體,還把劉雄的男身化妝成女人的形貌,給附體戴假髮、塗口紅、描眼線,著女裝,死活不肯把附體還給我。邊說邊把那證書放回身上。

    閻羅王又問,你平時附著的附體是誰的?林峰的靈魂回答,大王,你怎麼忘記了?我平時附著的附體是劉雄的。

    閻羅王說,哦,由於本殿處理靈魂附體的情況比較多,就沒有刻意記你的事,現在我想起來了,劉雄的靈魂還在枉死城,再過幾年,放他出來,你就得把他的身體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