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四百七十六章 鬧上法庭

    紅日杲杲,暖暖地照耀著劉家莊。鄉鄰們來到劉雄家,總是滿臉帶笑,口吐吉言。

    原來他家媳婦吳喜妹生了一個女嬰,正在坐月子。吳喜妹頭上還纏著藍布條,正在給孩子餵奶。

    林峰附體說要跟女嬰起個名字,他摸著腦殼想了一會兒,突然說,就叫林英子吧!吳喜妹想一想說,還是要跟公公婆婆商量一下,名字就叫英子,挺好聽的。只是她的姓,姓林,公公婆婆有沒有意見呢?

    林峰附體底氣十足地講,我是英子的生身父親,她不跟我姓林,難道姓劉不成?吳喜妹仍堅持著講,你最好把公公婆婆叫來,如果姓林,看他們同意不同意。林峰附體犟著性子說,這就依不得他們,我是孩子的父親。

    吳喜妹在心裡暗道:你只是一個附體,還是劉雄的,你自己沒有身體,如果嚴格地從血緣關係講,劉雄才是孩子的生身父親,因為孩子的身體中流淌是的劉氏家族的血脈。照此說來,孩子應該姓劉。

    這會兒,正好劉父過來了。吳喜妹迎上道,爸,並且手指林峰附體,他已經給孩子取了一個名字,叫英子。

    林峰附體“嗯”一聲,更完整地表達出自己的意思,是我取的名,就叫林英子。

    劉父沉默不語,走出房間。

    吳喜妹與林峰附體面面相覷,突然嬰孩在吳喜妹的懷裡哭起來。吳喜妹發現她尿溼了,趕緊給她換尿片,之後就不哭了。

    劉母走進房間,氣鼓鼓的樣子,衝著林峰附體講,這孩子只能姓劉,不能姓林。吳喜妹說,媽,爸爸剛才過去跟你說了些什麼?劉母回答,就說這孩子姓氏的事。

    林峰附體板著臉孔,叫道,這孩子只能跟我姓,因為我是她的爸爸,名正言順。

    劉母不客氣地反駁,你只有靈魂附在我兒子的身體上,你自己沒有身子,與其說這孩子的爸爸是你,倒不如說這孩子的爸爸是我兒子。

    林峰附體不高興地講,跟你說不清楚,只有到法院打官司,法院判決這孩子姓林還是姓劉,我都沒有意見。劉父突然從外面跑進來,大聲地講,行,到法院打官司。

    那天,乍雨還晴,路上的行人時而打傘,時而收傘。

    劉父、劉母卻光著頭來到仗義律師事務所。坐在辦公桌前的宗律師站起來迎接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