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六百章 供出劫匪



            

            這時,鄧民附體望著秋英,摸著後腦勺,眼睛眨幾眨講道,第一次見你的具體時間我記不太清楚,大致記得是在春天,具體地點是林家莊的當家塘碼頭,你正在洗衣服,一件衣服掉進塘裡,還是我找一根竹竿,在竹尖上綁一個鉤子,伸進水裡把那件衣服掛出水面的。

秋英說,算你答對了。我和鄧民婚後育有一子,後來夭折了,我問你,夭折的孩子是男是女?叫什麼名字?是幾歲夭折的?

鄧民附體,夭折的孩子是女,叫鄧紅、是四歲夭折的,還是抽筋閉氣夭折的。

秋英沒有說話,只是肯定地點頭。她正要提第三個問題,神父把手一壓,打斷她的話。

神父說,你剛才提的這個問題,包涵了三個問題,就不必再提了。也不必懷疑他就是你的前夫的靈魂附體,你就認了他吧!他雖然不再是鄧民的肉體,但是他擁有了鄧民的靈魂。靈魂是內核,肉體只是外殼,容易衰老變化,靈魂是不容易變化的,所以鄧民的肉體雖然死去了,但是他的靈魂附上了他人的身體依然來找你,證明他的靈魂依然愛著你。

秋英仔細打量著這位陌生青年,也就是鄧民附體,並且走近他。他一把拉住秋英的手說,我們回家吧!

神父說,慢,我還要問他一個問題。

鄧民附體站在那裡恭敬地說,請問。

神父講,你所附的身體是伍兩金的身體,那麼我問你,伍兩金的靈魂到哪裡去了?

鄧民附體回答,他曾經參與一夥強人在赤壁江上殺人越貨,冥府拘走了他的靈魂,並且把他的靈魂打入地獄出不來了。由於他的身體尚未壞死,冥府就把它當房子一樣賜予我的靈魂居住。有了這具肉身,我就像獲得重生一樣有幸與我的妻子團聚,以挽回我們這個業已破敗的家庭。

神父高興地說,知道了。並且雙手合十,面向教堂上方慈悲的天主畫像虔誠地吐出心聲,我要禱告天主,賜福你們再續前緣,相親相愛、健康平安,婚姻美滿!

這時,鄧民附體、秋英二人攜手並肩異口同聲地說,感恩天主!感恩神父!

那天,天空陰沉沉的;鬼判殿內一派森嚴。

身著紅袍的判官,一手執生死簿,一手拿勾魂筆,眼如銅鈴,正盯著跪在殿堂上的伍兩金,甕聲甕氣地問道,罪魂伍兩金知罪嗎?

伍兩金耷拉著腦袋一言不發。

判官將生死簿置於桌面翻看到伍兩金的名字,然後用勾魂筆在伍兩金的名字上打了個叉。繼而講,伍兩金,一般的罪魂都是人死後抓捕的,只有你是個例外,肉身沒有死,靈體就抓來了。本來你在陽間的世壽七十有三,現在你只有二十三歲,因犯下命案,整整削減了你五十年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