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六百六十四章 揮刀砍狗

你怎麼說,我怎麼聽。病懨懨的富婆像找到一根救命稻草,回話也低調得多。

施在田就告訴她如此這般地行事。

富婆回家做的頭件事,就是跪在母親面前認錯,說我再也不衝撞您老人家了。老人家當下就抱著女兒痛哭起來,問她,怎麼變得這麼孝順了?她說,是施教授叫她這麼做的。

此後,富婆經常跟母親端水洗腳、剪指甲,倒痰盂等等,從無怨言。還有,她聽施教授的,在三個月時間內,自己的20億存款,不許花用,而是每天,不管天晴落雨,都到外面拾荒,也就是撿廢品賣給廢品回收站,每天攢多少錢,就拿這些錢去買吃的充飢;若是攢不來錢,必須捱餓。

好在富婆每天帶病撿廢品賣錢,還能混個嘴。最多的時候,撿一天的廢品可賣五塊多錢;少的時候,可賣一塊多塊,能夠買一兩個饅頭吃,所以餓不到她。

施教授還跟她說過,撿廢品時,發現垃圾箱裡有別人倒掉的剩飯剩菜,只要不是太髒,一定要吃掉,不能浪費,要是有意讓它浪費了,就會增加孽障;孽障增加,本來沉痾纏身的她病情也會增加。

為了不增加孽障,富婆也多次吃過在垃圾箱裡翻找出來的剩飯剩菜。這樣,她體驗了三個月拾荒者或乞丐的生活,才恢復正常人的生活,卻不能也不敢像過去一樣有錢就任性的浪費。

富婆還按施在田的開示,與以前她在全國各大城市包養的小白臉一律斷絕曖昧關係,不再來往。五個月後,富婆再到醫院去檢查,晚期的肝癌症狀全部消失了。

醫生大驚,說你一沒吃藥,二沒化療,這麼重的病是怎麼康復的?富婆回答,我過了五個月的貧民生活,一身病就不知不覺地好了。

施在田說到這裡,那個腦癌患者問道,我也跟那個富婆一樣孝敬生母、拾荒,翻找垃圾箱裡的剩飯剩菜吃,過五個月的貧民生活,我的病能夠好嗎?何況我還不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施在田笑道,你的情況與富婆不同,我沒法治,原因是你做了一件太不應該做的事,後悔都遲了。什麼事,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腦殼痛得要命,像被削掉了天靈蓋。腦癌患者可憐兮兮地說。

那麼我就告訴你。一年前,你是不是在一條港邊把一尊石獅的半截頭用錘子敲落到港裡去了?施在田把腦癌患者做的錯事稍微點明一下。

腦癌患者一聽大驚,連聲說是。

你還不知道,那尊石獅原來是一對,均雄峙于山神廟大門前,後來當地人在“破四舊”的政治風暴中,把其中一尊石獅移至水港邊,打算用作石拱橋的建築材料。可是拱橋未修成,那尊石獅也未搬回原處。不知你為什麼要敲掉石獅的頭,這樣得罪了廟神,知道不知道?施在田講到這裡,又連連擺手說,你回去吧!這個病,我回天無力,沒法治。

“破四舊”嘛!我當時主要是圖政治表現。未料得罪了廟神。腦癌患者說出原因來,連聲嘆息,完了、完了。

你這是自作自受,只能聽天由命了。施在田說過這話,就把腦癌患者及其護持他的家人送走。回家不久,腦癌患者就病死了。

於是有人說,施在田不是包治百病的神醫嗎?為什麼有的病,用他的辦法能夠治好,有的病,就治不好呢?譬如那個腦癌患者。

這話傳到施在田耳裡,他就對傳話的人說,我施某碰到兩種人患病不會收治,就算勉強收治也治不好。一是害人性命者,即欠人血債者;二是毀壞寺廟及其法器者。這兩種人,前一種國法難容,必判死刑;後一種國法可予追究,但事實上追究的少,就更不談將當事者抓去蹲監或判死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