鯤鵬九變 作品

第二百一十六章 六大功勳,官升一級!

這一點,朱由檢也意識到了。

不給秦鋒連升三級,是怕他一下當了高官,以後難以駕馭,可如果因為封賞不公,讓秦鋒生出怨恨,與朝廷離心離德,同樣不是好事。

怎麼辦呢?

為了拉攏其心,還得給點別的封賞才行!

沉思片刻,朱由檢提起御筆,又寫下了一行批示:加封榆林右衛—鎮北千戶所—副千戶之職。

秦鋒出身軍戶,家族世襲正六品—百戶官,現在提升為從五品—副千戶,這個官職同樣是世襲的,只要大明朝不滅亡,秦家嫡系子孫就可以永遠當官,也算是一個莫大嘉獎了。

即便如此,朱由檢仍覺得賞賜太輕了,略加思索,又寫下了八個字:並賜專摺奏事之權!

專摺奏事:就是有什麼事情了,可以直接給皇帝上奏摺,與皇帝進行溝通。

而在大明朝朝廷中,京官裡除了御史言官,只有三品以上官員,才有向皇帝上摺奏的權利。

三品以下的官員,無論你有多大的事情,都不能直接向皇帝上奏摺,而是將事情彙報上司,再由上司代上奏摺,否則就是僭越之罪。

地方官員中,只有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總兵這樣的大員,才有資格向皇帝上奏摺。

秦鋒官升一級,也只是個遊擊將軍,正四品,還屬於邊軍,這個級別的官員能獲的專摺奏事權力的,在整個大明朝也是屈指可數了,足見恩寵!

封賞完了秦鋒,又封賞其他將領,這就不必一一細說了。

接下來,是一件非常頭痛的事情,仗打完了,不僅要封官,還得賞銀呢!

按照規定:明軍將士斬首一個女真兵,或者蒙古兵,賞銀五十兩。

如果明軍將士陣亡了,按照官職大小,給予其家屬三年俸祿,做為撫卹金。

陣亡者子女未成年的,朝廷負責扶養,直到成年為止。

陣亡者父母年事已高,無人奉養的,朝廷負責贍養終身!

……

還有徵戰中,損失的戰馬、盔甲、兵器、旗鼓……都需要朝廷調撥銀子補充。

孫承宗計算了一下,幾個月的大戰下來,至少需要一百八十萬兩銀子,才夠賞賜、撫卹、補充之用。

而大明朝的戶部,將家底都搜刮乾淨了,只能拿出四十五萬兩銀子,與需要的數目相差巨大,怎麼辦?

朱由檢愁的直皺眉,而後看了看身邊的王承恩:“王大伴,朕的內帑還有多少金銀?”

“回聖上的話,尚有黃金兩萬八千五百兩、白銀四十八萬三千一百兩!”

“傳朕旨意,從內帑撥出白銀四十五萬兩,加上戶部的四十五萬兩,合計九十萬兩,暫且發下去吧,至於剩下的一半,等江南的賦稅送到,再行給將士們補齊!”

“老奴遵旨!”

處理完了封賞的事情,接下來,還有一件更頭痛的事情:到底殺不殺袁崇煥?

按照朱由檢的本意,是要將袁崇煥千刀萬剮、凌遲處死,以洩心中之憤的,可是兩個人的出現,讓朱由檢變的猶豫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