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小胖A 作品

第一百三十四章 驗收調試

當前最適合維創電子廠發展的的無疑是磁帶隨身聽了,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磁帶播放器使用的磁帶專利,早已過期,劉鑫可以隨意製造,而不必擔心侵權問題。

而cd音樂播放器涉及到的小型鐳射盤相關專利,卻是飛利浦前幾年剛剛註冊的,劉鑫想要獲得授權沒那麼容易。

說到小型鐳射碟專利,就不得不提及到兩家公司,飛利浦和索尼。

這個專利首先是飛利浦發明的無疑,但是索尼卻對小型鐳射碟的前景非常看好,也想參合一腳,於是他找到飛利浦,說道:

這個小型鐳射碟很有前途,這樣你和我共享專利,咱們一起把這個標準推廣出去。飛利浦當時對小型鐳射碟的重視不高,還真就傻乎乎的答應了索尼的請求。

結果呢,索尼拿到專利後,甩開飛利浦,獨自開發了一套音頻鐳射碟系統,並且發佈了世界上第一部商用光盤播放器Cdp-101,也就是後來的音樂Cd。飛利浦一看情況不對,意識到自己被索尼忽悠了,也趕緊追加資金和技術,研發了自己的音樂Cd系統。

這兩家公司的技術標準一開始是互不兼容的,也就是用索尼的Cd播放器,播放不了飛利浦製作的音樂Cd光盤。反之,用飛利浦的Cd播放器,也同樣播放不了索尼製作的Cd光盤。後來又有其他幾大公司加入了這場遊戲,紛紛推出自己Cd光盤標準,和別家的也都不兼容。

索尼和飛利浦一看這情況似乎不妙,弄不好要雞飛蛋打,誰都撈不著便宜。於是兩家湊到一起一商量,就決定利用他們手裡的小型鐳射碟基礎專利,強制推行了一套統一的音樂Cd光盤標準。

至此,音樂Cd標準得到了統一,音樂Cd光盤行業才快速發展起來,很快就取代了黑膠唱片和磁帶,成為了音樂歌曲的主流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