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冷光 作品
第142章 141妖魔屠宰場,東莽/死寂之鎮(白萌加更)
鄉間路面狀況極差,路途坎坷。
大道上崎嶇不平,小路就更是讓張光沐感覺像是回到了原始社會一樣。
一路望過去,都是叢生的草木與凌亂的石塊。
趕了大半天的路,張光沐才意識到,自己在初始地圖裡的時候,舌綻蓮花說服的苗志和湯華這些人究竟有多重要。
本來按照張光沐的想法,肯定是散盡家財,斥巨資包一輛馬車。
再找個看上去有那麼點高手風範的滄桑護衛,甭管其實力咋樣,只要看著厲害就行了。
然後一書生、一護衛、一車伕,總共三人,輕車簡從,一路衝到京城。
現在……
張光沐只能慶幸,自己的作死行為被這二十二名護衛們苦口婆心地勸住了。
不是錢不錢的問題。
張光沐不在乎錢。
哪怕是拿銀錠子打水漂,都不會覺得心痛。
只要不消耗賬戶裡的龍盾餘額,愛咋滴咋滴。
不過……
如果出發前真包了馬車,看這奇葩路況,張光沐估計自己這會兒恐怕已經被抖掉半條命了。
就算沒有被抖死,至少也得吐上個三五次。
真要那樣的話,第一次接劇情主角,就直接翻車,什麼形象都沒有了。
趕路其實挺無聊的。
張光沐昨天夜裡一宿沒睡,先是閒的沒事弄死了一隻妖魔,然後又熬了個大夜,一直在看書積累知識。
要不是觀眾裡面有一些比較沙雕的小白團子經常秀操作,動不動就來一通搞笑的段子幫忙振作精神的話,張光沐估計自己走著走著都能睡著了。
大半天時間下來,一行人穿過了人跡罕至的荒山、野嶺、森林、湖泊,終於來到了有人煙的地方。
這裡是一個小鎮,鎮口處豎著一塊牌子。
雖然木牌經過風吹日曬和雨淋,上面寫著的三個字有些斑駁不清,但張光沐依舊勉強辨認出,是【東莽鎮】三個字。
是劇本里面沒有提到過的小鎮。
“到這裡修整一晚上,明天再繼續出發,怎麼樣?”
苗志作為護衛隊的帶頭大哥,流風縣十里八鄉有名的遊俠兒,在這個小團隊裡說話還是有些分量的。
眾人都表示沒什麼意見,紛紛將目光聚焦在張光沐身上。
本來大家只是將他當成一個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的窮酸書生,看做是一個敗家子。
護衛隊裡面,有許多人見了張光沐之後,都是存著看他丟臉的心思。
結果一夜路走下來,人家還是那副氣定神閒的樣子,不喊累不喊苦的。
黑夜裡面遇到些不長眼的野物,護衛隊裡都有些人被嚇得四處亂竄,驚慌失措,可張光沐卻一直都是淡定從容的姿態,沒有什麼特殊反應。
隊伍裡面,一小部分護衛已經開始對張光沐刮目相看了,不再將其單純地視作一個書呆子。
現在日上三竿,不算什麼趕路的好時間,可是……
在這個時間節點,只需要稍微休整一下,等過了太陽最毒辣的時候,中午到傍晚的時間,都是可以用來趕腳程的!
苗志之所以這麼做決定,也是有他自己的私心。
“咱們流風縣距離京城不遠,一晚上接一上午,就已經走了三成的路。”
說到這裡,苗志看向張光沐:“約摸著,只需要兩到三天功夫,就能到地兒了!”
“放心,距離春闈,現在剩下的時間肯定是足夠的,咱們得保全精力才行!”
“可別緊趕慢趕地走到了,結果把人累出毛病了。”
“況且,京城那邊,住一晚上花的錢,都能在其他地兒住上一旬了!”
看似是在幫張光沐分析,實際上是避重就輕,故意錯開了關鍵性的問題。
如果是全力趕路,的確只需要兩三天功夫。
可是像現在這樣,大中午的,就要找地方歇腳,一休息就休息到第二天,那至少還得個五六天時間。
實際上,苗志也並不是想要藉此黑張光沐的錢。
這次的護送任務,他自己是不拿錢的——他已經拿到了最寶貴的東西,可以傳家的寶貴書籍。
主要是……
他想要找個合適的機會,多跟張光沐學習一點東西,接受一下讀書人的文化薰陶。
苗志的父母給他取這個名字,就是要讓他立大志。
至於說立了大志後,應該怎麼辦,爹媽沒說,人就沒了。
所以苗志只能靠自己去想去悟了。
張光沐當做護送獎勵的那些書,是非常重要的東西。
有些時候,即便是有錢也買不到,只有書香門第才有傳承,要麼就是那些家道中落的寒門子弟,有資格去找同窗借閱、抄錄書籍,當做傳家寶。
所以苗志對那些書非常寶貝,將其中一小部分放在家鄉,找到一個沒人知道的位置,秘密藏起來,剩下的大半書籍,都隨身扛著。
因為……
這些被單獨挑選出來的書籍,據張光沐所說,是非常適合用來給稚童入門的書。
大道上崎嶇不平,小路就更是讓張光沐感覺像是回到了原始社會一樣。
一路望過去,都是叢生的草木與凌亂的石塊。
趕了大半天的路,張光沐才意識到,自己在初始地圖裡的時候,舌綻蓮花說服的苗志和湯華這些人究竟有多重要。
本來按照張光沐的想法,肯定是散盡家財,斥巨資包一輛馬車。
再找個看上去有那麼點高手風範的滄桑護衛,甭管其實力咋樣,只要看著厲害就行了。
然後一書生、一護衛、一車伕,總共三人,輕車簡從,一路衝到京城。
現在……
張光沐只能慶幸,自己的作死行為被這二十二名護衛們苦口婆心地勸住了。
不是錢不錢的問題。
張光沐不在乎錢。
哪怕是拿銀錠子打水漂,都不會覺得心痛。
只要不消耗賬戶裡的龍盾餘額,愛咋滴咋滴。
不過……
如果出發前真包了馬車,看這奇葩路況,張光沐估計自己這會兒恐怕已經被抖掉半條命了。
就算沒有被抖死,至少也得吐上個三五次。
真要那樣的話,第一次接劇情主角,就直接翻車,什麼形象都沒有了。
趕路其實挺無聊的。
張光沐昨天夜裡一宿沒睡,先是閒的沒事弄死了一隻妖魔,然後又熬了個大夜,一直在看書積累知識。
要不是觀眾裡面有一些比較沙雕的小白團子經常秀操作,動不動就來一通搞笑的段子幫忙振作精神的話,張光沐估計自己走著走著都能睡著了。
大半天時間下來,一行人穿過了人跡罕至的荒山、野嶺、森林、湖泊,終於來到了有人煙的地方。
這裡是一個小鎮,鎮口處豎著一塊牌子。
雖然木牌經過風吹日曬和雨淋,上面寫著的三個字有些斑駁不清,但張光沐依舊勉強辨認出,是【東莽鎮】三個字。
是劇本里面沒有提到過的小鎮。
“到這裡修整一晚上,明天再繼續出發,怎麼樣?”
苗志作為護衛隊的帶頭大哥,流風縣十里八鄉有名的遊俠兒,在這個小團隊裡說話還是有些分量的。
眾人都表示沒什麼意見,紛紛將目光聚焦在張光沐身上。
本來大家只是將他當成一個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的窮酸書生,看做是一個敗家子。
護衛隊裡面,有許多人見了張光沐之後,都是存著看他丟臉的心思。
結果一夜路走下來,人家還是那副氣定神閒的樣子,不喊累不喊苦的。
黑夜裡面遇到些不長眼的野物,護衛隊裡都有些人被嚇得四處亂竄,驚慌失措,可張光沐卻一直都是淡定從容的姿態,沒有什麼特殊反應。
隊伍裡面,一小部分護衛已經開始對張光沐刮目相看了,不再將其單純地視作一個書呆子。
現在日上三竿,不算什麼趕路的好時間,可是……
在這個時間節點,只需要稍微休整一下,等過了太陽最毒辣的時候,中午到傍晚的時間,都是可以用來趕腳程的!
苗志之所以這麼做決定,也是有他自己的私心。
“咱們流風縣距離京城不遠,一晚上接一上午,就已經走了三成的路。”
說到這裡,苗志看向張光沐:“約摸著,只需要兩到三天功夫,就能到地兒了!”
“放心,距離春闈,現在剩下的時間肯定是足夠的,咱們得保全精力才行!”
“可別緊趕慢趕地走到了,結果把人累出毛病了。”
“況且,京城那邊,住一晚上花的錢,都能在其他地兒住上一旬了!”
看似是在幫張光沐分析,實際上是避重就輕,故意錯開了關鍵性的問題。
如果是全力趕路,的確只需要兩三天功夫。
可是像現在這樣,大中午的,就要找地方歇腳,一休息就休息到第二天,那至少還得個五六天時間。
實際上,苗志也並不是想要藉此黑張光沐的錢。
這次的護送任務,他自己是不拿錢的——他已經拿到了最寶貴的東西,可以傳家的寶貴書籍。
主要是……
他想要找個合適的機會,多跟張光沐學習一點東西,接受一下讀書人的文化薰陶。
苗志的父母給他取這個名字,就是要讓他立大志。
至於說立了大志後,應該怎麼辦,爹媽沒說,人就沒了。
所以苗志只能靠自己去想去悟了。
張光沐當做護送獎勵的那些書,是非常重要的東西。
有些時候,即便是有錢也買不到,只有書香門第才有傳承,要麼就是那些家道中落的寒門子弟,有資格去找同窗借閱、抄錄書籍,當做傳家寶。
所以苗志對那些書非常寶貝,將其中一小部分放在家鄉,找到一個沒人知道的位置,秘密藏起來,剩下的大半書籍,都隨身扛著。
因為……
這些被單獨挑選出來的書籍,據張光沐所說,是非常適合用來給稚童入門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