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溪笛曉 作品

第153章(太費錢了)

    他沒再擔心自己也會捱打的事,而是和謝豆討預算看,瞅瞅他們一個月到底要花多少錢。

    他和他祖父約好出行日,便去找他爹說起這事兒。

    王老爺子:“…………”

    王華聽文哥兒竟把王老爺子都拉下水了,只覺遲早叫這小子反了天去。

    謝豆憂心忡忡。

    謝豆沒回過神來,下意識回了一句:“我以後不想要孩子了。”

    文哥兒屈指一算,這是十七八歲結婚,行吧,好歹不是十三四歲。

    聽謝豆忍著手疼來寬慰自己,文哥兒非常感慨。

    “用不著你分攤,我來出。”王老爺子說道。

    第二天謝豆帶著腫腫的手去找文哥兒。

    一想到王華說過以後把代打權交給謝遷,文哥兒心裡就毛毛的。

    就這小院子竹子哪裡長得好,倒不如花點錢去個小山頭種竹子。正好文哥兒還小,不能自己到處跑,得有大人帶著才能出城,這不就巧了嗎?

    人嘛,就是得有點興趣愛好,不然天天悶在家裡很容易悶出問題來。

    王老爺子聽文哥兒說要租地,頓時也有些意動。

    謝豆道:“當時沒反應過來。”

    你捱打就捱打,可別帶上我啊!

    萬一他種地如有神,畝產八千八呢!

    那要是他生在他大先生家,豈不是天天都要捱打?!

    甚至還有同樣成熟的轉租契約。

    養孩子真是太費錢了,他這麼一算覺得連自己都養不活呢。

    不過現在的糧食畝產量是多少來著?

    瞧把這小子窮得,連出行經費都要算清楚。

    還會寫清楚誰是租地的、誰是出租的、誰是中間人、誰又是代寫人,出了事能知道去找誰。

    這個不難,他們祖上就是種地的,文哥兒直接尋他祖父瞭解去了。

    文哥兒聽得津津有味,感覺明朝人的法律意識挺好的,這比後世一些租賃合同差不到哪裡去了。

    爺孫倆很快商量好了,正好趁著元宵長假出門看山去。

    這個當爹的怎麼就不樂意盼著人好!

    佃戶和地主籤的是租佃契約,相比賣身為奴為僕相對自由一些,依然算是“良籍”。

    謝遷:“…………”

    王老爺子把這想法一說出來,文哥兒也來了興致:“那出城租馬車的錢,我們均攤嗎!”

    文哥兒聽了很是感動,馬上表示金生那邊就有個長了竹子的小山頭,他們可以一起去看看別人租不租,租的話就可以盡情種竹子了。

    還有些謹慎的地主會連交租時去哪兒交、用誰家的秤來秤都寫得一清二楚,可謂是非常嚴謹了。

    文哥兒:?????

    這什麼糟心玩意。

    文哥兒警覺地左看右看,確定謝遷沒跟著謝豆一起來找自己算賬,才對謝豆說道:“對上你爹,你就不能說點積極向上的嗎?比如說‘真是太費錢了,我得抓緊時間好好讀書’之類的。”

    王老爺子便給文哥兒講了一下田地租賃事宜,有地的人不想自己辛苦種,便把地租給願意勤勞種地的佃戶。

    祖父可是他爹的爹,祖父都說要出門去,他爹肯定沒理由反對!

    他爹也是覺得他太沒志氣才打他手板,覺得養不起就不生孩子了,世上哪有這樣的事?

    文哥兒總覺得他爹話裡有話。

    預算這玩意不是什麼新詞,朝堂上時常會用到,只是謝豆還太小,沒什麼機會見識罷了。

    他爹想說的該不會是“到時候看看是你祖父賠的錢多還是你賠的錢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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