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胡蘿蔔 作品

第三十八章 上熱搜了

    這個小黑屋是又陰又冷,因為天氣的原因很多城市已經提前供暖,可是這裡卻沒有。因為打坐的原因,我渾身全是汗水。

    入定中我思考了很多東西,把這些人物關係理了一遍,最後也沒有找出核心來。

    很明顯,檯面上的這些人都不是核心,背後應該是有一雙大手,或者一個組織在操控這些事情。

    不知道過了過久,我睜開眼睛。周圍一片漆黑,一點亮光都沒有,我倚靠在牆壁上開始蹲馬步,這一蹲又不知道過了多久。

    如果不是跟在老爺子身邊這三個月,說不好現在我已經抓狂了。我抓著那枚紀念幣,回憶起跟慕容千雪在一起她說的每句話,還有她特別留意的風景。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屋子裡和外面聽不到一點聲音,靜的可怕。

    “給他戴上手銬,法院要對他進行宣判。”

    又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再次被拷了起來,被拉到了法院。

    “下面宣佈判決結果。”

    我被判了故意傷害罪,按判決來說要在裡面待三年的時間。

    “被告如果不服可以上訴。”

    “我選擇上訴。”

    我很冷靜,這種冷靜連我自己都沒有想到。夜玫瑰給法院提供了我犯罪的視頻,很顯然是經過剪輯的,當全世界都與你為敵的時候應該怎麼做呢?

    “這種危險的人物,建議直接關起來,但我們依舊會保留你上訴的權利。”

    法庭上所有人都站在我的對立面,我一個人站在被告席孤獨又落寞。

    “被告有什麼不服的嗎?”

    “沒有,我接受這個結果,但是我還是會上訴。”

    就這樣我被關了進去,這是我第二次進到這裡面來了。第一次的時候在裡面受到了很多羞辱,本來以為會被關進多人房間,最後卻被關進了單人間。

    這裡面的單人間跟賓館可不一樣,沒有暖氣,沒有空調,甚至連水管都是壞的,屋子的地板全是溼的。

    “老實地在裡面待著。”

    一個獄警走了進來,臨走時仍在地上一個   紙條。我打開之後看到一行字,上面寫的是讓我越獄。

    這個字條是誰寫的呢,這個獄警又是誰的人呢?一個又一個的謎團出現在我的面前,而我時刻又面臨著各種選擇,這種被別人牽著鼻子走的感覺很是難受。

    無論怎麼看這都是一個陷阱,如果我越獄的話他們便有了殺我的理由。如果我在裡面待著頂多就是一個故意傷害罪,這一反一正便可看出這個局的陰險。

    可是我總不能再待在裡面三年吧,出去之後黃花菜都涼了。一時間我也沒了主意,突然想起慕容千雪對我說的話,遇到事情不知道如何選擇的時候就拋那枚紀念幣。

    我把紀念幣拋了起來,心裡默唸。抬起手一看是反面,我給自己定的是反面便要越獄。還是不死心,反覆拋了三遍,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