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蜘蛛 作品

第2242章 蹊蹺案件

 “就這件事一點都不復雜,全長沙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了。”

 一回來,李之峰便如此說道:“有兩個縣長,一個是長沙縣縣長田博勤,一個是湘潭縣縣長孫侖,前段時候,因為貪汙殺人勒索,結果被薛長官給殺了。

 田博勤的哥哥,就是我們看到被打的那個田博和,到處為他弟弟伸冤。

 問題是,這是薛長官定的案子,薛長官主政湖南,軍政大權一把抓,誰敢為田博勤翻案啊?”

 “貪汙殺人勒索?”

 孟紹原皺了一下眉頭:“殺的沒錯啊,到底怎麼回事?”

 “我先和你說說田博勤吧。”

 李之峰在那娓娓道來。

 田博勤被槍決的理由是,擅收兵役代金6980元;奉令變賣拆除橋樑鐵料筆,圖利1100元;奉令採購封鎖工程鉛絲、鐵釘圖利4.7元;未經呈報擅行處決罪證未經查實的左恩傑、孔少雲人。

 “擅收、圖利,這算不上是貪汙吧?如果是貪汙幹嘛不直接寫在判決書中?”

 孟紹原有些不太理解:“未經呈報擅行處決罪證未經查實二人?什麼地方罪證未經查實?為什麼不在判決裡說明?這也夠不上死罪吧?”

 說到那個孫侖,也是大有疑點。

 孫侖是湖南法政專科學校法律系畢業,當過桂東縣和湘潭縣的縣長,素來以廉潔有能力著稱。

 除去幹了兩任縣長,一生主要從事教育工作,先後任聯立長郡中學和湘潭中學教師。

 他被槍決的原因是“查前湘潭縣長孫侖於民國二十八年令各鄉鎮籌款,購買自衛槍枝,每鄉鎮規定等款四千元……又同年一月間,辦理戴成福私藏軍火案,戴系遼寧籍,道經湘潭,異地孤身,孫侖欺其無告;除罰款外,復勒索五百元,飽入私袋。

 案發後,始將此款分發給湘潭三個私立學校,以圖彌縫罪跡……”

 “不對吧,攤派購買槍支,是前hun省政府主席張治中規定的啊。”孟紹原愈發的覺得古怪了。

 張治中在hun省政府主席任上規定:

 “民眾抗日自衛軍之武器,應儘量利用民有槍,每鄉每鎮至少須備槍枝二十支,並準人民於呈准省政府後,自行置備,或備呈由省政府統等購發,予以保障,不得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