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兒該 作品

第十七章 問汛

    “哦,你誤會了,其實……”

    任尼沒說完,金冶已經下樓了。任尼眨了眨眼睛,嘆了口氣,也和金冶一起朝倉庫去了。

    兩個小時後,深夜,新界警署。

    “不認識,沒做過,不知道,我在朋友喝湯。還到附近便利店買過煙,不過老闆不一定記得,他當時看香港小姐選美看得入迷。總而言之,你說的那個陳正聰不是我殺的。”

    李閻的態度非常坦率,甚至坦率的有些囂張。

    整個審訊室裡只有黎耀光和他兩個人。

    “好,你說的這些我們會查。”黎耀光把筆錄本收起來,問道:“對了,現在想起來我是誰了麼?”

    “想到了,黎sir,。你穿防彈衣比穿警服帥,還有,三年不見發福了。”

    “是麼?哈哈哈哈~黎耀光大笑了起來:“我女兒也這麼說。”

    他伸了個懶腰,站起來抱著保溫杯坐到桌子上,緊挨著李閻:“說起來你可真有本事,我申請拘捕令到現在才五個小時,你進局子也才一個小時,警署的電話都快叫那些個達官貴人打爆掉了。原來除了茱蒂,你和伯清基金會關係也不錯嘛?”

    “聽黎sir這麼說,我很快就可以出去了?”

    黎耀光搖搖頭,他伸出一根手指,壓低聲音:“司法程序大家都要遵守,但是我吃定你,你不說實話,誰也保釋不了你,我和你死磕。”

    “照你剛才說的,那個錢五人在案發現場,衣服上有陳正聰的血跡,這樣也不過呆了四十八小時,我卻不準保釋,黎sir你針對我啊。”

    黎耀光把臉湊到李閻身邊:“對啊,我針對你,怎麼樣?”

    李閻似笑非笑地盯著他,審訊室溫度驟降。

    黎耀光覺得冷氣開大了些,他拿遙控器把空調關小,然後抿了一口保溫杯,目視前方自顧自地說:“查案要講司法程序,講證據,講作案動機,講邏輯,最扯就是講邏輯,有至少七成的犯罪都沒有邏輯,逼債嘍,心理扭曲嘍。要我說,警察的工作有一百分,查案兩個字連三十分都未必有。我手裡沒有證據,可我敢斷定,陳正聰就是你殺的。”

    李閻搖搖頭:“恕我直言,你把錢五辦成兇手的可能性,也比我高太多。黎sir,你死磕我沒用的。”

    “試過才知道。我見過很多犯人像你一樣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