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河鯰 作品

第四十三章 離開拘留所

    1848年5月13日。

    一封公開的訟書在“泰晤士報”刊登,訟書要求左翼報紙停止“侮辱”波拿巴皇帝,並對“侮辱”波拿巴皇帝有損波拿巴家族名譽的行為道歉。

    在“泰晤士報”刊登訟書的同一時間,倫敦境內幾乎所有傾向於政府的報紙都刊登了關於“波拿巴”家族要求左翼報紙道歉的新聞。

    左翼報社同樣也不甘示弱予以反擊,他們聲稱這份訟書的真實性有待考察。

    “泰晤士報”同樣也聲稱這份訟書是真實可靠。

    一時間整個倫敦輿論界的注意力從憲章派被鎮壓轉移到了“波拿巴訟書”的真偽上來,順利轉移了民眾視線的聯合王國政府迅速對憲章派“請願”運動的後續進行了掃尾工作。

    熱羅姆.波拿巴同樣也被告知無罪釋放,隨時可以離開拘留所。

    倫敦大都市警察區拘留所。

    大都市警察廳長滿臉笑容的出現在熱羅姆.波拿巴所在的拘留所內對熱羅姆.波拿巴“祝賀”道:“熱羅姆親王,您已經可以離開了!”

    熱羅姆.波拿巴放下手中的《波拿巴思想》一臉詫異的對警察廳長說道:“尊敬的廳長先生,我到底犯了聯合王國的哪一項法律,導致我被關押了一個星期!我希望您能同我解釋一下!”

    “這個……這個……”警察廳長一時語塞。

    按照聯合王國《警察法》與《治安管理法》來說,熱羅姆.波拿巴並沒有從事顛覆政府類的工作,所以對他的拘留也就不再成立。

    警察廳長又不能直接向熱羅姆.波拿巴解釋,關押他的命令是由內政大臣直接欽定的。

    當然,警察廳長並不知道命令發佈的源頭並不是內政大臣,而且首相羅素和白金漢宮的阿爾伯特親王共同商討確定下來。

    否則的話,他就……更不敢胡言亂語了!

    “當時您並沒有告知您的真實姓名,所以我們……”警察廳長只能斷斷續續的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