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森葵 作品

第十三章 秋元康的允諾

 “還行吧,不討厭,”雨宮栞小聲嘀咕道,“除了握手會。”

 既然不討厭,那就有回緩的餘地。

 秋元康提出了條件,“你可以暫時把名字掛在乃木坂,就像現在一樣,暫停活動,等什麼時候想回來了,跟我們說一聲就行。到時候,你有什麼條件,都可以跟我提。”

 “什麼條件都可以?”

 “都可以商量。”

 “我想當center。”雨宮栞開玩笑似的說道。

 “我現在就可以給你寫歌。”

 “我沒那麼多時間到處上節目。”

 “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我不想參加握手會。”

 “你覺得我會參加握手會嗎?”

 “……”

 雨宮栞無語了,按秋元康的意思,自己可以掛個名字就多拿一份工資。

 雖然現在雨宮栞也不太看得起這份工資了,但還是挺好奇秋元康的理由,便出言詢問。

 “因為很有趣。”秋元康的理由很直白,“而且你的名字,能提高乃木坂的知名度。”

 好吧,這理由很中肯,很符合秋元康一貫的炒作熱度思路。

 “現役社長偶像,這個頭銜光放在那就足夠吸引目光了。”

 “那這麼做,對我又有什麼好處呢?”雨宮栞笑了笑,總不能是乃木坂那點工資吧?

 “做生意,不僅要有資金,人脈,還要有名氣,保留偶像身份是維持名氣的一種方式。”秋元康倒是一點沒在意雨宮栞這話並不客氣。

 雨宮栞沉默思索,名氣有用嗎?當然有用,尤其在現在這個信息傳播異常迅速的時代,名氣有時候就是一種資本。

 雨宮栞有信心不需要偶像頭銜給自己的經歷增加傳奇性就能增加自己在全國,乃至全世界的知名度,但這樣一個已經戴上了的頭銜,繼續維持下去,又能有什麼危害呢?

 “我會仔細考慮考慮的。”沉默了半晌,雨宮栞回答道。

 不當場回絕,一方面是給了餘地,一方面也是有點意向。

 既然秋元康給出了允諾,運營也沒有什麼追究的意思,那就皆大歡喜,可以暫時先把這事放下,以後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