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少江南 作品

第553章 大理寺內公事忙

    開始倒是沒什麼,只是感覺案卷描述得太過簡單,雖然講清楚罪犯的作案動機,以及作案過程中的手段和情況,但描述的言簡意賅。

    單看卷宗,根本無法判斷他是不是有罪無罪,想翻案,想發回重審,完全無從說起。

    難道我大周朝的刑部,就是這麼簡潔?

    要知道大理寺是各類案件的最終審定機構,無論是死刑又或者流放充軍,還有其它重刑都由大理寺複核審定才能執行。

    陳昭長嘆一聲,不過隨即醒過神來,這時代一切公文都是以筆記為主,而且還是毛筆字這樣的大字,一張公文正紙一面也寫不了多少字,也就明白了下面官府的為難之處。

    真要是寫得太過詳細,估計上報大理寺的公文都得用馬車來送,而且還是以十為單位的貨運馬車,不說其中的麻煩單單大理寺審定就是一樁不小工程,所以就學了文人的春秋筆法。

    書寫一道,大大限制了公文案卷的詳細情況啊!

    難怪文人發明了文言文,不這樣辦,根本沒法寫公文啊!

    尤其是那些寫史書的,更是如此。據說歐陽修在翰林院時,和兩位同事走在大街上,看見一匹奔跑的馬把路邊臥著的一隻黃狗踩死了,便說:請你們用文字記錄一下這裡發生的事情。甲說:“有犬臥於通衢,逸馬蹄而殺之。“乙說:“有馬逸於街衢,臥犬遭之而斃。“歐陽修笑道:這要是讓你們來寫歷史,那是一萬卷也寫不完啊。甲乙二人問歐陽修:那麼依你之見應該怎麼寫呢?歐陽修說:“逸馬殺犬於道“,有這六個字也就夠了!

    只是史書可以簡略,大理寺要是這種做法那就太過草率,怎麼說都是關乎人命的大事,或者錯判一次就是人頭落地,又或者充軍流放,一個家庭甚至一個家族因此徹底分崩離析,影響實在太大不得不慎重再慎重才是。

    當然,雖然心中是這麼想的,但他也沒有一定要改變的意思,起碼現在還沒這樣的能力改變,只能以後等機會合適了再慢慢來不遲。

    想到這裡,陳昭又拿起一份卷宗,只是掃了一眼,心中一震,感覺到了一絲不同尋常,仔細翻閱了這道案卷,將其中的內容仔細印入腦海。

    丁丑年三月初八,順天府郊外獵戶楊林,殺死石頭村保正一家,獲死刑!

    從案卷之上什麼都看不出來,但心裡的疑惑不斷加重,彷彿在提醒著他,這個案子一定有問題!

    這是一個佃戶因為私怨報復主家的案子,人證物證齊全,順天府府判了一個充軍流放三千里的重罰。

    這時代可不比現代,邊疆地區還有一些沒有開發的區域,自然環境和生存條件十分惡劣,基本上正常人過去都得丟掉半條命,而囚犯一路風餐路宿艱難跋涉,到了地頭基本上沒有活著離開的可能。

    別的不說,單單數千裡跋涉就是一個相當艱苦的過程,有些地方甚至都沒有標準的官道。而且有些地方環境特殊很容易染上不知明的疾病,充軍流放看起來是朝廷往開一面給了機會,實則跟死刑差不多。

    流放內地不毛之地還算好的,要是流放到邊塞之地那才叫倒黴。北邊的瓦剌部,東北的女真部可是時常打草谷的,弄不好小命就丟了。

    真正能夠從流放之地全身而退的,無不是背後有權勢之輩鼎力支持,花費了大把金銀才能僥倖逃生,就是如此也得脫上一層皮。而對於普通的老百姓來說,充軍流放就跟死刑差不多。

    之後一個下午時間,他翻閱了數百份最近十年以來,各地官府在大理寺掛了號的案卷,又從其中現了十來份心中有疑惑的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