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妖逃之 作品

第一百一十七章:被崇拜者

    皇朝,永遠是這座城市裡的天堂。

    今天琉傾上身是白色襯衫,在肚臍這裡打了一個結,下面黑色百葉裙,頭髮散落在肩膀,花了一個濃妝。性感,神秘、妖冶,是皇朝裡的人對她的形容,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美麗的一個女子,卸下妝後如同純潔的小百合,畫完妝又如同地獄的魔鬼,如同那帶毒的罌粟。

    沒有人知道她叫什麼名字,也沒有人知道她住在哪裡。皇朝裡沒有一個男人有資格和她說話,她成為了皇朝炙熱的神話,也擁有了自己的粉絲團。想要和她說話的人,就必須經過她們把關才可以。

    “你受歡迎的程度遠遠超過我的想象。”那個蘭博基尼的主人,守了這麼多天,終於等待了琉傾一個人,這才上前和她搭話。(為了後面劇情方便,他以後就被稱為蘭博基尼了)

    琉傾坐在高腳椅上,只是輕輕掃了他一眼,有些面熟,不過真的是記不起來了。這些天她夜夜來皇朝,每天晚上和她搭上的人就不下百人,她哪有那麼多的腦容量記住他們啊。

    “看來是記不得我了。蘭博基尼!!!”他自顧的坐下來,讓酒吧調了一個乾柴烈火給自己,給琉傾一個提示。別說一輛蘭博基尼了,十輛他也買得起,只是好奇這樣一個神秘的女人。

    男人的征服欲是最強的。

    “哦~~我把它賣給了垃圾場!你現在去應該連一塊鐵皮都找不到了。”琉傾想到那個蘭博基尼就覺得好笑,一輛破車,有必要讓這個男人惦記著嗎?

    蘭博基尼眼睛睜的很大,他以為她是在說笑,可是看她的表情很認真沒有再說話和開玩笑的樣子。

    怎麼可能?那可是蘭博基尼,多少女人夢寐以求的東西。

    如果他知道琉傾以前是一天一輛車的換,也許就不這麼驚訝了,一個區區的蘭博基尼在她眼裡還真的不算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