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個名字 作品

449 走私犯

    當然了,像張平貴、伊斯扎韋這樣的商人,如果嘴饞了,或者需要求誰辦事,也可以用購物券來這裡消費,就是別嫌貴。

    這頓飯足足吃了5塊多錢,一共就兩個素菜,一瓶不知道是用啥玩意私釀的烈酒。而5塊錢在這裡能買十斤上好的細毛羊肉,或者從基地購買十多斤米麵,夠一個流民吃小半個月的。

    別提肉菜,野味在目前是最不值錢的,僅僅比大碗茶貴點而已。是個人只要膽子夠大再加上點技能,都能去附近的山裡抓到類如野兔、野雞、獾子、草原鼠之類的小動物,運氣好了還能碰上山羊甚至鹿。

    舊世界裡人們之所以追捧吃野生動物,那不是因為少嘛,物以稀為貴。大部分野生動物的肉,在缺少香料和作料的前提下,做出來的味道很難和人工飼養的牲畜比擬,魚類除外。

    飯錢還是洪濤付的,張平貴和伊斯扎韋也搶著付錢來著,結果讓洪濤漲紅著酒後無德的臉,連同手裡的斧子給鎮壓了。

    “牧民有羊肉,不怕花錢……酒好喝,下次你們請客!”在裝醉和散德行的技術上洪濤也是爐火純青,把一個嗜酒如命,喝幾口就暈,性格豪爽的牧民形象刻畫的淋漓盡致。

    然後伊斯扎韋和張平貴就完完全全放心了,碰上這麼個啥也不懂又性格耿直的合作伙伴誰不偷偷樂啊。於是洪濤就接到了第一筆走私活兒,替伊斯扎韋夾帶兩包藥出去,送到霍城運費6塊錢。

    洪濤晚上睡的地方就是伊斯扎韋店鋪門口,和兩匹老馱馬作伴。那家叫做喜盈門的飯館兼旅店裡倒是還有房間,可是以他的身份怎麼捨得花錢進去睡覺呢。

    至於說伊斯扎韋和張平貴的家裡能不能湊合一宿,人家倒是邀請了,但洪濤沒答應。白天能裝模作樣,到了晚上總不能還戴著雪鏡睡覺吧,萬一再說幾句夢話那不就全露餡了。

    牧民嘛,天就是被子,大地就是床,裝就得裝全套。要說為啥睡在大街邊,不去聚居區裡找間空房子。確實,這片城市廢墟容納兩萬人綽綽有餘,很多房子看上去還算堅固,哪怕沒窗戶沒門也總比露天強。

    但張平貴和伊斯扎韋說了,要不跟他們回家睡,要不就在店鋪門口睡,千萬別深入聚居區找沒人的房子。那樣的話,第二天很可能就會多一具屍體。

    木塔上的救贖者哨兵主要負責警戒,不是治安,他們是為了保證基地不會受到突然攻擊用的,沒人會在夜裡滿街溜達巡邏替流民抓強盜小偷。只要不鬧出太大動靜,死幾個人沒人管也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