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個名字 作品

837 白尾巴

    就在這時,陰影裡走出一個長著大腦袋的怪物……不對,好像不是怪物,它身上有一種深深烙印在狗血裡的味道。按照老爹的說法,那叫主人的味道!

    啥叫主人,白尾巴只聽過沒見過,但老爹說了,只要有了主人,狗就能頓頓吃飽飯,換著花樣的吃,還能洗泡泡浴,再也不挨餓受凍了。

    事實證明老爹沒吹牛,當然了,也沒有泡泡浴。大頭主人在自己腿上咬了一口,然後就扔過來一大塊野豬肉。

    白尾巴覺得這一口挨的值,大頭主人的牙齒並不尖利,雖然咬出血了,但遠沒有在狗群裡搶食剩飯時被同伴咬的狠,最主要的是有肉吃,純肉,沒骨頭!

    從這天開始,白尾巴就是有主人的狗了,也是天天能吃飽的狗了,再也不用跟著那群總把自己當傻子使喚的野狗風餐露宿、朝不保夕。

    當然了,白尾巴覺得如果大頭主人身邊別總帶著那群味道很不好的怪物,日子還能更好過一些。至於說隔三差五就在自己腿上咬一口,和吃肉比起來那都不算事兒,破點皮而已。

    大頭主人還有兩隻狗,它們比自己來的時間早,同樣也是隔三差五就被咬。但一個多月之後,這兩個傢伙就被主人手下的怪物給掐死了,狗眼睛都擠了出來。

    這讓白尾巴惶惶不可終日,好在怪物們一直都沒向自己出手。大概二個月之後,有一天早上,白尾巴突然發現自己能和主人溝通了。

    那種感覺怎麼形容呢,就像當初在野狗群裡一樣,頭領叫兩聲自己就知道該往什麼地方跑。只是這次不用大頭主人叫喚,自己就知道要去做什麼。

    又過了兩個月,白尾巴突然發現自己升值了,除了大頭主人之外,那些怪物都成了自己的屬下,讓它們往哪兒跑就得往哪兒跑!

    到底為什麼會這樣,白尾巴沒想過,反正當官了,手底下有兵了,想吃肉就讓它們去抓,只要把獵物腦袋和最嫩的肉給大頭主人叼回來,剩下的全是自己的!一人之下,萬狗之上的日子,狗復何求!

    直到2個月前,大頭主人又帶回來3只狗,其中還有一隻漂亮的母狗。白尾巴太高興了,聽爹說過,它就是在野狗群裡碰上母親的。眼看自己也老大不小的了,是該娶個媳婦了。

    至於說人家樂不樂意,白尾巴覺得大概率會樂意。論長相,雖然母親的血統不太純正,但自己更多還是繼承了父親的基因,儀表堂堂身材健碩。

    論工作,自己手底下領導著幾百號怪物,除了大頭主人之外,附近的怪物都得聽自己的,標準的大公司中高層,每週最少也得收入一頭野豬,百十斤豬肉,想咋吃咋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