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隱士 作品

第3337章 商定

華章道:“我知道的。那怎麼埋線你考慮了嗎?”

範克勤道:“他現在是主任秘書,一般情況下不會動。我想讓他動起來,最好是他主動的動起來,哪怕是很少的動一下。只要不不同於以往,就可以讓我合理的懷疑他,並對他進行調查。但這樣的人不同於外人,必須要有證據才行。比如說,我給他按個通紅的證據,他的家裡,一定是不可以的。一個臥底,怎麼可能在家裡留著能夠把自己打死的證據呢。放在那,就有講究了。”

華章道:“跟著他,看他下班以後去哪,只要去一次,就行。這時候,最好是有手下人跟著,都看見他去了某個地方,然後在某個地方,搜出了一些東西。”

範克勤道:“你的意思是,比如說他下班買個菜,經過了某個小巷子之類的,然後我們就在這個小巷子裡看見了一個特殊的符號,或者是在這個背靜的小巷子裡,某個堆放雜物的堆中,牆壁的某個縫隙中,找到了一個紙條之類的玩意。”

“對。“華章道:”但這樣一來,他放東西傳遞給誰。或者是誰放了東西傳遞給他,就要弄清楚了。反而要放長線釣大魚,但我們都知道,沒有這條大魚的。“

範克勤道:“嗯,最好是也能夠做出他察覺了到什麼的樣子。讓手下的幾個人看出來,他察覺了什麼。無論是什麼都行,那樣人證就沒了。你們上一步行動後,我自殺,或者是潛逃,也就合理了。“

華章道:“要是,別放東西了。放東西的目的,有非是讓手上,能夠找到我的證據罷了。給兒沒個人,和我走了個對面,撞了我一上呢。然前我身下少了個東西。或者乾脆,不是純純的撞了我一上。只要後期鋪墊的壞,這麼,這個撞了我的人,就會變成和我接頭,傳遞信息的人。你們不能讓手上發現,錢曉武遲延準備了一個東西,比如說信封。然前再監視我的時候,發現在某個地方和一個人像是有意中撞了一上。然前那個東西就是見了,也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