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隱士 作品

第二一六章 全功

    “沒有,今天趕巧了。”範克勤回答完畢,發現自己的準岳父真是非常有眼色,因為他在陪著自己吃完飯之後,藉口到外面遛彎去了。將時間和空間留給了自己和陸曉雅。

    可能是今天搬家有點累著了,陸曉雅變的懶洋洋的,是以吃完飯抱著範克勤手臂一直靠著他說話。

    之前搬家,弄傢俱什麼的用不著她,但是她來來回來的拿些小東西,等搬完了家,又給整棟房子來了一次大掃除也確實累的不輕。要不怎麼說搬家是最累人的呢。

    陪自己的女朋友聊到了晚上九點多鐘,正要起身告辭,結果陸隨雲回來了。範克勤一看那就再聊會吧,別讓未來岳父覺得,好傢伙!自己一回來你就走,這是啥意思啊?

    因此範克勤又陪陸曉雅待了半小時,這才出門,開車回到了情報處。

    此時天色已然完全黑了下來,門崗的警衛比白天減少了些,但是內部卻增加了暗哨和巡邏的次數。

    一路暢通無阻的來到了地下一層,找到了趙洪亮他們所在的十一號刑訊室。推門進去後,就看趙洪亮,帶著楊繼承和王陽,正在審訊那個穿著襯衫的男人。不過現在對方是一絲不掛的狀態,正在給對方上名為:“燭臺”的刑罰。

    就是把對方的手臂,身子,或者腿部,隨便哪個部位,綁在一個鐵質小桌上面的皮套裡,然後在下面將近三十公分的桌面上,擺上幾個燭臺點燃。

    火焰不會直接燒到你,但熱量卻能夠燻到被綁的部位。由於是被皮套固定,你甚至可以來回轉動被捆綁的部位,讓自己均勻受熱。就彷彿是自己把自己烤熟一般。

    蠟燭的火苗很小,造成的傷害也能控制。卻能讓被審訊的人,無限延長自己的痛苦,一點點的,慢慢的折磨你,但卻不給你一絲一毫的喘息時機,從而讓受刑人絕望,崩潰並開始交代。燭臺也可以說是審訊室,著名的幾大酷刑之一了。

    一看到這個刑法,範克勤就明白,之前對方肯定還沒交代。所以趙洪亮等人才開始給他上燭臺,這種大刑。

    不理會受刑人的“嗚嗷亂叫”;範克勤來到了桌前,問道:“一點都沒說?”

    趙洪亮搖頭,道:“沒有,這傢伙反刑訊的能力還挺強,不過我看他就快熬不住了,剛剛手指甲被我們全拔了之後,給他換了燭刑時,他曾經開口求饒。但在我問他問題之後,他又閉嘴不答。”

    “嗯。”範克勤點頭,道:“這是典型的,崩潰前的波動期。另一個人呢?”

    趙洪亮道:“卑職等人一直在對付這傢伙,也沒看張志凱過來。所以他應該也是碰見了難得一見的硬骨頭。”

    範克勤點頭道:“行了,一會取得口供之後,一起送過來吧。我就在辦公室,今晚不回去了。”

    趙洪亮挺身道:“明白。”

    範克勤回到了辦公室,抽了根菸,然後到了裡面的休息室,躺在小床上開始睡覺。

    第二天,範克勤是被一陣敲門聲吵醒的。他翻身起來,看了眼牆上的掛鐘,四點三十五。心中估計,應該是趙洪亮他們已經完成了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