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奇 作品

第六十四章 新朝軍制

    十月初,河北來令,軍隊番號統一改編。

    這是個很正常又很不尋常的命令。

    主要內容便是,衛軍和都督府軍完全分立。以衛軍為野戰軍,主要負責大規模戰爭,國戰。都督府軍為地方軍,主要負責綏靖地方、剿匪安民。

    當然這不是現在才定的,黃明遠一直在這麼做,現在屬於將其當做一項制度定下來。

    地方軍實力過強,就容易出現藩鎮割據。而地方軍實力太弱,就跟宋朝的廂軍,明朝後期的衛所一般,完全成了一群廢物。

    所以黃明遠將軍隊分成野戰軍和都督府軍。

    野戰軍仍然駐防各地,加強了地方的軍事力量。同時又會相互輪調,防止出現地方割據的情況。

    基本上後世都是這種模式。

    當然這次變動只侷限於內陸軍隊,不涉及的五個都護府。邊疆軍隊,情況特殊,多是兵民合一,沒辦法將地方軍和野戰軍區分開來,只得留做以後處理。

    樞密院的命令發出,各地統一進行整改。而黃維揚也拉著陳克敵,研究父親的意圖,理解父親的用意。

    “世子,根據命令:整改大隋的軍隊改編為十八個衛,按照之前一衛轄四軍,一軍轄五營,之後營、團、旅、隊、夥的編制,沒什麼大的變化。只有虎賁郎將改為中郎將,虎牙郎將改為副中郎將;鷹揚郎將改為郎將,鷹擊郎將改為副郎將。

    一衛接近三萬人,其中戰兵約兩萬七千餘人,其他各級文官、參謀、醫生、馬伕等人員約是三千人。而且各衛再根據駐地不同,可在戰時徵召兩萬到六萬民夫不等。”

    這個倒是跟之前的制度沒多大變動,只是略微有些修補。

    大隋的軍制,已經經受住多次的內戰考驗。

    “至於番號,從第一衛到第十八衛,軍番號為第一軍到第七十二軍;步營番號為第一營到第二百一十六營;騎營、弩營番號,跟軍號數字相同。至於營以下,三團九旅;旅以下,三隊九夥。”

    簡單來說,若是第五衛,下面就是第十七到第二十軍。第十七軍就是轄第四十九步營到第五十一步營,以及第十七騎營,第十七弩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