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奇 作品

第634章 四月八日,總管府令

    黃明遠一聲令下,各軍聞風而動。

    榮毗和楊恭仁只是屬官,而不是副總管,根本不能干涉黃明遠的決定。

    當然,黃明遠擴編補充部隊和取消鎮兵、整備民兵等做法不太符合朝廷制度,榮毗雖然為人剛正,也知道黃明遠的所作所為是符合豐州利益的,不能輕易否定。

    至於黃明遠明目張膽的大規模安插勢力,二人就當沒看見了。這種事哪裡都有,二人反倒當成了平常之事。

    豐州軍本就是邊軍善戰,各級將領又都被黃明遠掌握,除了日常的訓練,黃明遠反而不用抄心。

    本來眾人以為黃明遠在軍隊的這把火要燒完了,沒想到黃明遠接下來是越燒越烈。

    四月八日,總管府令:成立軍隊糾察署。糾察亦作“糺察”,舉發督察之意。《後漢書·竇憲傳》:“昔永平中,常令陰黨、陰博、鄧疊三人更相糾察,故諸豪戚莫敢犯法者。”

    糾察署其實也就是憲兵部隊,只是在中國一直叫糾察。憲兵制度中國古代由來已久,只是叫法不一,很多主將都各有刀斧手一類的部隊,負責中軍執法。

    黃明遠此次設立糾察署,實際上是將原本屬於各級主官的權利收歸總管府,強化了自己的權利。

    糾察署既是一支戰鬥部隊,又是一個執法單位。一方面要做到負責維持軍隊紀律,保障軍隊命令的執行;還要肩負著反間諜、巡邏、安全保衛、刑事偵察、監押、執行等任務。

    在豐州軍中,黃明遠在每騎旅設十人,步旅設二十人為糾察,糾察署直屬於總管府,而吳增暫時被任命為總糾察。

    四月八日,總管府令:以大同軍醫營為基礎,成立軍醫署。豐州諸軍按照《大同諸軍衛生條例》執行衛生標準。為了培養醫護人才,黃明遠還下令成立豐州軍醫學堂,專門培養合格的醫護人員,保障士兵的生命安全。

    這項制度讓所有的士兵拍手叫好。以前他們只聽說大同軍中有一群白衣天使,能夠從閻王手中將士兵們的命拉回來,這次衛生制度和衛生兵在豐州諸軍中全面鋪開,算是了了各軍將士的一個夙願。

    四月八日,總管府令:合併各府軍械製造機構,成立軍械署。軍械獨立是黃明遠早就有的一個想法,社會制度對工匠的輕視嚴重製約了工藝技術的發展,要想走流水化生產,就必須有一批技術紮實的工匠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