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恆 作品

第二千零一十五章 反叛


(這章重複了,明天修改過來,時間不夠了。請諒解)

 
隨後趙涵開始詢問:“張四,本官問你,你把兇器藏在什麼地方了?”

 
張四語無倫次道:“回稟大人,我把兇器扔了。”

 
“兇器是何物?扔在何處?”趙涵看此人已經被打懵逼了,再次重複道。

 
“一把殺豬刀,我,我把兇器扔在我家的火灶底下。”

 
“速速去張四家取來。”賈寶玉隨後吩咐一名馬快道。

 
那名馬快,立刻出了縣衙,騎上快馬去取了。

 
“死者頭顱在何處?”

 
“頭顱在我家的鐵鍋裡面。”

 
眾人一聽,頓時嚇得直冒冷汗。

 
“果然兇殘!”

 
“十惡不赦!”

 
“太兇殘了,這還是兄弟嗎?”

 
趙涵立刻對旁人道:“同去取來。”

 
半個時辰後。

 
兇器和死者頭顱同時被最先去的馬快找到。

 
那馬快是個機靈的,一進到張四家裡就聞到血腥味道。

 
順著味道,找到兇器,一掀開鍋蓋,差點當場去世!

 
直到現在,馬快還在揉著胸口,惡狠狠地瞪著張四。

 
一般人誰敢做這事?

 
“大人,頭顱已經驗明,正是死去的張二所有。”仵作開口道。

 
“好吧,本官宣判,張四罪大惡極,謀財害命,不顧兄弟手足之情,人神共憤。秋後問斬,報刑部核實,上交天子勾銷!”

 
“大人英明。”

 
“大人英明!”

 
“多謝青天大老爺啊!”

 
眾鄉紳跟著齊聲高喊。

 
眾人都服氣了。

 
整個案件在賈大人手中,顯得竟然非常簡單,打了一夾棍,就將真正的罪犯給審出來了。

 
劉老大人為什麼做不到了?

 
有的鄉紳心中明白,劉老大人不是糊塗了。

 
而是習慣於四平八穩,只聽從衙役和書辦的說辭去做事,不願意費心費力。

 
比不得少年進士的敢作敢當。

 
趙涵微微搖頭。

 
其實她之前檢查案卷之時,就發現了封建社會中,絕大部分案件十分簡單。

 
只要秉著一顆良心去做,基本上想要出大問題也不太可能。

 
原因很簡單,這個年代,絕大部分人就沒有什麼反偵察的意識。

 
而且這個時代,只要是太平年間,流動人口極少。

 
一個街道里,一個村子裡,十天半個月沒有一個流動人口。

 
就是來賣東西的小販,那也是常年累月來這裡的,都很熟悉。

 
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流動人口多,犯下的案子就算是現代人來破,也非常要命。

 
很容易變成積案。

 
而熟人犯案,那就相當於在柯南世界一樣,就是那幾個嫌疑人。

 
夾棍一上,多打幾輪,對照一下,聰明些的縣令,其實很容易斷案。

 
之所以會有冤案,問題不在於案件難度。

 
這個案子就是非常典型的,就是近親作案。

 
張四為什麼會產生殺人念頭?

 
就是因為他看到了一個流浪和尚。

 
他想到了如果這個流浪和尚走後,無人能找提到。

 
他只要把嫌疑推到那個和尚身上,誣陷和尚與嫂子通姦,那誰也查不出來,也不會再查,只會找一個替死鬼。

 
這個張四實際上他一點都不傻,反而他很精明。

 
假如不是賈寶玉的話,可以說這個張賈氏已經死定了。

 
想想就知道了,衙役他們要的是銀子。

 
只要這個兄弟把嫂子弄死了,他就可以得到200畝水澆地和兩間鋪子,而衙役們就能借助這個兄弟的心虛,從中撈取一大半的好處。

 
只需要半年功夫,這200畝地就會落到衙役手中。

 
這點,趙涵沒有明說,她比誰都清楚,看似簡單的案子背後,隱藏著極為殘忍和黑暗的真相。

 
那就是衙役們故意順水推舟,造成了冤案。

 
有人很容易就會問道:為什麼丈夫死後,衙役們想要勒索錢財,不直接去找妻子,反而要順從那個兄弟張四,幫助張四將張賈氏定為兇手?

 
這個問題背後更加複雜。

 
因為它涉及到一個婆家和孃家的問題。

 
土地是張二的,默認是婆家財產。

 
他那個小兒子成長之災之前,由叔伯兄弟來掌管,而不是歸媳婦所掌管。

 
雖然說律法上也規定是歸媳婦的。

 
但實際執行起來,民間仍舊是傾向歸叔伯兄弟所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