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神 作品

第七十九章 浮屠

    不過有一點,典韋想不明白。

    白衣年輕人在殺了盜秘笈的中年男子後,既然人都殺了,為什麼沒有當場搜出秘笈,當場毀掉秘笈,反而先是離開了一會,再又折返回來?

    搞什麼!

    如果白衣年輕人當場毀掉了秘笈,宋錦成自然就沒有機會看到秘笈,摸屍也不打緊,自然也就沒有這檔子慘劇發生了。

    “你們幾個過來……”

    鄭老頭招呼人手,指揮幾個押運工在路邊的蒿草叢中,挖了三個坑。

    埋掉宋錦成和另一個無名男屍,還有典韋坐下那匹馬。

    馬肉,其實也是有人吃的。

    但對於這些押運工而言,他們是不會吃馬的,馬是苦力,馬能識途,馬是他們無言的夥伴,陪著他們風裡來雨裡去,這種情感羈絆太深了,甚至超越了人與寵物狗。

    宋錦成是有家人的,都在蒼桐鎮。

    大夥將宋錦成身上的遺物全部取下來,打成一個包,帶回去後可以交還給家屬。

    但他的屍體,顯然不可能帶回去了,也沒那條件帶回去,估計半路上就會腐爛掉了,只能就地草草埋葬,簡單用木板立個碑就完事了。

    對此,大家心知肚明。

    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

    行走的江湖的人,客死他鄉是尋常事,屍體一般都是就地掩埋,最多回鄉之後再立個衣冠冢。

    那口品相不錯的長刀,典韋自己收下了。

    “刀是不錯,可惜太輕了。”

    典韋耍了兩下,發現這口長刀只有十來斤重,顯然不適合他用,留著送人或賣掉吧。

    至於那八千兩銀票,白衣年輕人也沒有帶走,似乎瞧不上。

    鄭老頭想了想,分給典韋兩千,自個拿了兩千,餘下四千兩準備留給宋錦成的家人。

    “唉,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老宋要是不貪這個心,就沒這個事了。”

    兔死狐悲,鄭老頭心有感觸,情不自禁的連連搖頭嘆息。

    話雖如此,道理也是這麼個道理。

    但如果剛才宋錦成不去摸屍,恐怕典韋和鄭老頭也會去摸屍。

    “小韋,你騎老宋的馬,我們快點趕路吧。後面的,都跟上了!”

    鄭老頭心情有些低落,揮手催促眾人。

    押運長龍開始行進。

    可是,眾人才走出不到四里路,又不得不停下來,路上有人挺屍,還是三具,死狀挺慘的,不是攔腰而斷,就是腦袋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