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強67 作品

第1711章 暗殺

    事已至此,劉易斯明白大勢已去。他很憤怒,但是這麼多年刀口舔血的日子讓他明白,這種時候祈求是沒有用的。



    他這個人天性殘暴,喜歡過這種血腥的生活。如果此刻真的讓他告老還鄉,估計他在家能憋出精神病。



    再說他也沒有家,雖然他常常以自己是米國人而驕傲。但是如今的他對那個國家早已經陌生,親人和朋友早就沒了聯繫,他回去能幹嘛?混吃等死?



    只是微微一沉吟,劉易斯便說道:“我可以去軍營收拾一下東西嗎?我明天早上再離開。”



    lighter點點頭:“好吧,那我現在去跟楊威宣佈這個消息。我本來是想等你走了之後再這樣做的,既然你決定等一天再走,我卻不能把這個消息拖過今夜,一個新上任的大隊長在禁閉室裡過他上任的第一天,這事不太好。”



    “好吧,我能理解。”劉易斯故作輕鬆,心裡卻充滿了憤慨。都說人走茶涼,可老子還沒走茶就涼了。



    劉易斯在市裡是有住宅的,lighter走後,他回到家裡收拾了一下。



    家裡還有兩個女人,都是服侍他的。在這個家裡也有好幾年了。看見他回來,兩個女人都很高興。



    劉易斯叫兩個人做了一頓好吃的,又打開兩瓶酒,三個人喝的酩酊大醉。當然,其實醉的只是那兩個女人。



    看到兩個女人已經不省人事,劉易斯站起了身子看看錶,這時候已經接近十點了,街上基本已經沒有了動靜。



    從醫院回來的時候,他把自己的錢全都換成了現金,因為非洲各國之間銀行卡是不能通用的。



    打開一個箱子,從裡面拿出一把手槍,金色的槍身在月光下閃著光。這是他之前繳獲一個國家的政要的。



    之所以喜歡這把槍,不僅因為是這把槍是黃金打造,而且還帶著一個長筒的消音器。



    劉易斯把槍拿出來,彈夾壓滿,又裝上消音器,然後又走回屋子,先是看了一眼掛滿牆的飾品,有些遺憾的唸叨一句:



    “可惜帶不走你們了,這都是我多年的收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