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鯨南去 作品

第211章 大逃殺:絕地求生(一)

    大人們震愕又警惕的眼神,讓他越來越興奮。

    自從某天早上起床,突然能看見牆內的鋼結構後,高中生一直把這件事隱瞞著,不願讓人知道,方便拿來作弊。

    他原本以為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可他沒想到,事情揭破後,其他人的反應竟然這麼有趣。

    然而,他審視一番後,發現委員長沒什麼意思,於是咂咂嘴,隨口道:“你兜裡有一板藥,治胃病的,吃了十二粒,還有六粒。”

    最後,輪到了那個最早提議讓他“演示一下”的女委員。

    高中生看了她幾眼,笑嘻嘻道:“……你今天穿了粉色的內衣和黑白條紋的內褲。”

    事件結束的代價,是他被禁止參加以後任何一場托福考試。

    他已經不介意這些了,找來媒體,宣稱自己是有異能之人。

    ……在沒有眼鏡遮擋的前提下,他能夠看穿任何物體,包括銀行金庫級別的牆壁也不能阻攔他的視線。但是也有限制,他一天只能累計使用兩個小時的透視。如果使用時間過長,眼睛會缺水、劇痛、以至於暫時失明。

    當他展示過自己的本領後,電視臺特地為他做了一個專題節目。

    他賺了十幾萬塊錢,也讓世人知道了他的名字。

    羅守一。

    羅守一,異能人的第一罪人,因為十幾萬元,出賣了異能人存在的秘密。

    在金錢的誘惑之下,第二個異能人出現了。

    他有憑空懸浮的能力,儘管每次只有五分鐘。

    有了第二個,就有了第三個。

    漸漸的,各國的科技部門嗅到了不尋常的味道。

    相關的所有宣傳異能人的節目被紛紛叫停,至今為止所有披露身份的異能者被請到有關機構,抽血、化驗,當局要求他們留在本地,不要隨意離開所在區域。

    當局開始調查後,才發現事情異常棘手。

    異能人的數量,正在緩慢攀升。

    異能人都是隨機覺醒的,目前沒有發現任何規律,和基因無關,初步檢測也不具備傳染性和遺傳性,異能人的外貌和身體形態也不會發生太明顯的變化。唯一的區別,是異能人在使用異能時,血液中的某a類球蛋白數量會以一個可怖的數量遠超常人。

    這也意味著,這種“變異症候群”無法預防,無法預測,誰都可能成為異能人。

    次年,各國的《異常人類管理法》出爐。

    只是這個名字,就引起了異能人的第一波抗議。

    而在明確了《管理法》內中的內容後,更是在異能人中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異常人類管理法第一條,所有覺醒異能者,不能違反現行所有法律,包括憲法,刑法,航空法,等等。

    第二條,異能者必須前往有關機構提交自己擁有的詳細的異能信息,以及全部的個人信息,包括上下三代人的信息,每個異能者都會擁有一個完整的數據庫,自提交信息之日起,每年必須定時前來更新信息。

    當局已建立了完善的天網設備,製作了一大批難以破壞的鈦合金項圈和腳環,能夠實時監控異能人的一舉一動。

    項圈內側有微型的注射器,注射液的濃度能麻翻一頭水牛,方便能對作奸犯科的異能人隨時進行麻醉。

    第三條,異能人不能破壞項圈。

    第四條,異能人不得使用特殊手段,對項圈進行任何形式的阻擋。

    第五條,異能人離開本地,前往外地,需要向本地部門申請通行許可證。

    這只是前五條的內容而已。

    在這項議案還在商討階段時,有某國議員a提出,要在項圈上註明異能人的姓名、年齡與家庭住址,給正常人類最大程度的安心。

    一名覺醒了異能的議員b馬上提出異議:“你說的‘正常人類’,是對我們極大的侮辱。我們也是人類。”

    議員a反唇相譏:“是啊,所以我稱呼你們‘異常人類’。正與異,只是一箇中性詞而已。”

    議員b據理力爭:“這樣的文字遊戲沒有意義。‘正’與‘異’後,還有一個‘常’字。這樣的命名方式,是赤裸裸的歧視。我們除了有異能之外,有著正常人類的情感與情緒,立法不能剝奪我們正常生活的權益,我們不能被當做犯人對待。”

    “歧視?如果我們放棄對你們的制約,你們的精神權益會得到權益,誰又能來保障我們的人身權益?”議員a冷靜道,“你能保證你自己不去犯罪,可你能去保證別人嗎?異能人像是持槍者,還是隱形之槍。我們只有同樣持好槍,才能保護我們自身的安全。”

    議員b站起身來,掃了一眼議員a面前的水杯,欲言又止一番後,皺眉道:“愛德華先生,希望你以後最好不要變成‘異常人類’。”

    議員a不以為然,冷笑道:“如果有那一天,我會立刻自殺。”

    下一秒,議員a眼前的水杯突然爆炸,熱水與碎片四濺,燙得議員a驚呼不已。

    在一片混亂中,議員b整一整領帶,低頭離席。

    議員a的怒罵聲從身後傳來:“看看!你們看一看!這就是異能人!這就是不加約束後,他們會做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