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南嶽 作品

第201章 替罪羊

    洪山鎮拒不支付保證金,黃大嶺一怒之下,將洪山鎮告上茅山縣法院。

    鎮裡收到傳票的當天,段焱華召集全鎮幹部,開了一個擴大會議。

    許一山被通知參加會議。會議的核心主題是討論應訴。

    從接到通知開始,許一山心裡就一直疑雲重重。

    洪山鎮拒不支付保證金不是沒理由,作為協議雙方,理應共同維護合同內容。黃大嶺在虹橋未建之前,提出毀約,是他違反了合同內容。洪山鎮完全有理由不退還保證金。

    其二,許一山早就知道,段焱華是黃山的乾兒子。這在茅山縣官場,幾乎人人皆知。那麼,他與黃大嶺就是非血緣的兄弟。即使不看兄弟情面,但黃山的面子,段焱華還不敢駁。

    其三,這明明是一宗違約的官司,茅山縣法院怎麼還能受理?

    諸多疑點,讓許一山百思不得其解。

    會議一開始,段焱華首先發言。

    他講得很激動,大意是虹橋乃洪山鎮的大動脈,橋斷至今,已經引起連鎖反應。全鎮經濟出現了大幅度下滑。因為橋斷而至交通癱瘓,恢復虹橋通車迫在眉睫。

    段焱華滿懷深情地說道:“縣領導對這件事非常重視。鎮裡也想過很多辦法。最後,我們決定將橋委託給第三方承建。”

    “各位,相信大家都理解,建橋是一項投入非常巨大的工程。目前我們的財力還不能完全勝任建橋的支出。因此,在徵得上級領導的同意後,我們願意以虹橋十五年的收費權,換取投資方墊資建設。”

    “十五年啊,是很漫長的一個階段。”段焱華掃視一眼會議室,緩緩道:“而且虹橋收費將會阻礙洪山鎮未來的發展,所以我提出,收回十五年的收費權。虹橋本身就該是一座利民工程。我們不能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而讓群主遭受更多的緊經濟損失。”

    段焱華說得慷慨激昂,許一山甚至看到他的眼眶都溼潤了。

    聽到這裡,許一山差不多明白了過來。

    這樣看來,毀約並非黃大嶺在先,而是洪山鎮。

    洪山鎮不願意將十五年的大橋收費權力交給黃大嶺的公司,也不願意將黃大嶺交上來的保證金退還給他。這不是明擺著沒道理在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