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染衣 作品

第72章 強搶民男

    “吳公子,小女子的繡球是拋給你的。”李小姐含嗔帶怨地瞪了司皓宸一眼,“這位公子卻故意將小女子的繡球拋給了乞丐。”

    “哈……”自己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受歡迎了,“承蒙小姐抬愛,不過,在下並無此意,還請小姐另擇良婿吧,告辭!”

    明若覺得這麼文縐縐的說話,太難為她這個現代人了呢。

    “你給我站住!”李小姐看好說不成,直接就不白費口舌了,“本小姐就要嫁給你,你若是不從,休想走出錦溪鎮!”

    圍觀群眾也是愕然,之後議論紛紛起來。有人說明若不識抬舉,也有人說李小姐強人所難。更多的人什麼都不敢說,因為這李員外的胞弟在州府當大官的。

    啥?這操作就有點兒騷氣了哈?既然李小姐都開始撒潑了,那自己也得禮尚往來不是?

    “李小姐是吧,做買賣還講究個‘你情我願’呢。我這在路上走得好好的,你就上趕地要嫁給我,我不願意還不行,這是什麼道理?

    你外祖母病了,要‘天賜良緣’沖喜。這‘上天’不是已經給你賜了嘛——繡球還在你的‘良緣’懷裡抱著呢。”明若看過去,只見那乞丐已經被揍了,繡球也被搶走了。

    “你枉顧律法縱奴行兇,是不忠;那乞丐不合你心意,你就不願意為外祖母‘沖喜’,是不孝;把乞丐打成這樣,是不仁;嫌貧愛富,是不義。

    你這般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之人,我有理由懷疑你是打著‘拋繡球招親’的幌子,行‘強搶民男’之惡性,欺世盜名令人不齒!”

    明若一番話,引得圍觀群眾連連喝彩。十五也一臉崇拜地看著明若,自家王妃這口才不要太好哦。

    明若拿了一塊銀子出來給乞丐,讓他去醫館看大夫。然後,禮貌地衝大家拱拱手:“告辭。”

    三人走出店鋪林立的商業街,周圍漸漸安靜下來。

    看到路邊有小販賣糖葫蘆,明若走過去問:“糖葫蘆怎麼賣?”

    “五個銅板一串。”小哥兒馬上回答,“公子,我家的糖葫蘆糖脆果鮮,很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