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風 作品

第一百二十四章 山長水遠樂中仙(37)

    她一直屬於那種愛把事情想清楚、再去做的性格,自立下了人生目標的這刻起,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興奮和熱忱。

    她仔細想過,既是生活大目標已定,就該好好變裝實施起來,對準了點打投。太小的不行,太老的不耐磨,年紀先定在:二十到四十之間。純情的不找,征服的難度太小;濫情的不要,她嫌棄人家髒,也嫌人家沒品位、什麼都能啃。要咬就咬難收拾的硬骨頭,這樣敲骨吮髓的時候才有滋味。

    當老鷹想捕獵的時候,第一個撞上來的兔子往往教人覺得可惜,因為老鷹的爪子還沒磨得鋒利、力氣也不勻均,抓起動物來的時候,難免控制不好地瞎撕扯一番,血肉模糊大片的地。

    第一個撞上來的小郡王,和杳杏可謂有裝飾窗和夢的緣分。

    杳杏坐在百寶齋的靠街樓上,窗子半開著,望著外頭無聊難耐。天氣漸漸地熱起來,屋裡放大盆的冰塊鎮著,比屋外好很多,但終歸感到悶。杳杏向來敢當女子先,嫌棄長冰袖黏在手上不舒適,平白難受皮膚,就率先將袖子全剪了,露著長條白生生的胳膊在外邊,袖子也讓人做得極寬。

    美人的放肆在外裝上幾乎是無所屏擋的,無論怎麼穿著打扮,對他們來說,都好像只是換了一種風格,換一種感覺,並不會過分影響觀感。雖然現在的杳杏完全不知道,她將這一風氣帶起來之後,十年後的民間史書會怎麼寫這件事。

    不要十年,簡國就將易主。在一個威望深遠的史官帶領下,民間開始蒐羅故事編史,而編到女子夏日突然露胳膊、剪袖子這件事上時,史官是這麼歸納的:“易主而國亂惶惶,首臣驚不知所蹤,皆因女子背禮剪袖,與男子同,普天露膊之故,此乃禍國之前兆。”

    杳杏沒有活到那個時候,否則,以她的性子隨便瞥到了,定是要把這書丟到鹹菜桶裡醃掉的。

    現在的她滿心都在想著,去完成自己的追求。可蒐羅了快一個月,還沒找到讓她真正有心思去出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