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年十八 作品

第354章 壞了,養狐大仙的事要瞞不住了

 “明年開春再孵小雞仔,等入夏時候天氣變暖和一陣,差不多剛剛好到時間,不差這隻。”

 最終的紅燒大公雞,還是進到幾個丫頭小子嘴裡,王芳李燕兩位孕婦吃不了這麼多。

 “哎呀,真香啊!一城你啥時候再做。”

 謝家良啃著雞塊:“上次吃這麼好吃的,都好久以前了,你回頭多整幾次。”

 “三兒家裡就那一隻大公雞現在都宰了,哪有啥東西給你做,這麼大人了咋還貪嘴呢!”

 “就是。”

 謝家康一邊給王芳夾著菜一邊道:“讓你一塊去護林隊你不去,三兒在那天天做飯,裡頭頓頓不缺肉吃,你沒吃著能怪誰。”

 “那我爹不是讓我去跟人家見見面嘛。”

 “見面見了一個來月?人家學全能去你就不能去?”

 謝一城聽著消息來了精神:“咋樣?哪個屯的?見面成了沒?”

 “沒定下來,人家閨女比他小三歲,家裡面晚點才定。”

 屯長,坐在炕上看著一幫人吃飯開口:“這兩年老三你好好幹,學學能耐,等過兩年我再去給你問。

 “你要是著急呢,我給你再找找別人家跟你差不多的,今年定下來,年底就能成。”

 “爹,再等等吧,我再好好學學能耐。”

 “嗯,到底是長大了,這想法對。”

 謝一城瞧著謝家良那模樣,怎麼都不信他嘴上說的能耐。

 按照對謝家良的瞭解,他大概率還是看中人家小姑娘了,願意等著。

 不過確實太小了,今年謝家良17,過了年18,人家小閨女小三歲,今年才14過了年15歲,不合適。

 晚清民初有過結婚年齡限制,男16,女14為合法。

 可是後面被一些學者討論,認為過早結婚生育,身子早破,影響健康損害女性發育,懷孕會難以生產造成意外死亡。

 後面經過了一些推廣,一開始認同女16歲結婚,再到18歲結婚,生子為好。

 這個年代是有很多地方依然有早婚早育,山裡也有這種情況。

 之後有上級派人來東北組織抗擊小鬼子,帶著知識傳進來。